金曲專訪|黃明志唱歌靠北時事成通緝犯 吃誹謗官司遭求償7500萬

出版時間: 2020/09/29 00:05
更新時間: 2020/09/29 05:59

37歲大馬歌手黃明志以專輯《亞洲通話》,入圍第31屆金曲獎最佳國語男歌手及年度歌曲獎,出道13年的他3度角逐歌王,接受《蘋果新聞網》專訪直喊「不是開玩笑的」。他常透過創作諷刺社會議題,因大砲個性頻惹麻煩,但他以電影《蜘蛛人》名言「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自勉。他去年底在家鄉舉辦跨年演唱會,卻被主辦單位臨時取消,更鬧上法庭,3個月前他收到律師函,被告誹謗且求償1000萬馬幣(約7500萬台幣),他苦笑說已和律師朋友討論。

自7月來台檢疫14天出關後,黃明志就留在台等待金曲獎頒獎典禮到來,笑說典禮隔天就要回大馬,爸媽原想來台與會,但礙於來回都要隔離,兩老受不了,只能作罷。前2次他踏上金曲紅毯,帶性感辣妹作陪,但今年他笑說被團隊阻止,要他不要再賣弄性感,還被批膚淺。

談到對拿獎的期望,他表示這次隻身來台,出席金曲盛會就像代表團隊一樣,「和團隊合作這麼久了,感覺沒給他們一個交代說不過去」。也認為自己並不符合所謂的歌王形象,「前2次入圍時,覺得自己格格不入、很好笑,感覺最佳男歌手比較養尊處優,我是導演、製作人,一天到晚勘景、曬太陽,像是幕後做事的人」,但今年是他第3度入圍金曲,同事認為評審每年不同,卻都讓他入圍了,他聽完才覺得有壓力。

出道13年來他不改大砲個性,透過音樂諷刺時事,也常惹麻煩上身,進出警局也變得像家常便飯,且是大馬通緝犯的他,自2年前起出入境都得到機場警局報到,「就算你不去,警察還是會抓你,我就先『自首』」。而他去年在家鄉舉辦跨年演唱會,卻被主辦單位以「合作無法達成共識」取消,他募資買回演出,卻被告誹謗並求償約7500萬台幣,他坦言有點擔心,「畢竟對方有背景,我家很普通,這官司一打可能會是好幾年」。

除了持續音樂創作,他去年還拍2部電影,其中1部電影《BABI》探討種族歧視及校園霸凌,由真人真事改編,入圍泰國國際電影節及ARFF環球國際電影節(柏林)影展,他表示10天內拍完電影,「因為沒錢,是不健康的拍攝法」,但這電影不能在家鄉上映,前陣子他曾在YouTube放上預告片,卻接到警告電話,要他關閉大馬地區觀看權限。

他表示,這些議題在大馬相當敏感,「我只是放預告片,就有朋友被威脅,拜託別人打電話來求我」,他表示或許大眾對於大馬有種種限制感到詫異,「但其實很多地方都這樣,台灣反而是奇葩」,他表示有人曾問過他,在台灣創作的最大感想,「是言論自由以及出版自由,這對創作人是最重要的,亞洲目前只有台灣這麼自由,其他都是假自由,所有的創作在這裡,才是真正可以創作的地方」。

而他常透過YouTube頻道發聲,其中他的《TOKOK》節目經營8年,9月初迎來第100集,他笑說這是拿來亂講話的節目,身高168公分的他從第1集至今,瘦了30公斤,目前僅60公斤,他深受胃疾所擾多年,透露飲食仍是以流質食物為主。

他在《TOKOK》第100集中曝光與女友對話,他表示女友向來低調,至今沒問過女友有無看到影片,但有替她變聲處理,他表示和女友一直很穩定,就像老夫老妻,但因女友是造型師,以前也當過新娘秘書,看多了婚禮場面,導致女友覺得麻痺又噁心,他形容「像是看著重複的鄉土劇」,女友更說「最好不要發生在我身上」,但他也笑說,若有好消息會和大家分享。(陳薈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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