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傑(右)曾與福原愛玩陶藝、吃大餐慶祝結婚4周年。資料照片
日本周刊《女性SEVEN》拍到日本桌球天后福原愛與男性友人在橫濱約會,連2天共宿當地飯店及她東京家中,不倫疑雲震撼台日。福原愛發聲明否認外遇,江宏傑也發聲,對她的愛「從認識第1天到現在都不曾改變」。2人過去恩愛形象接下不少代言,網紅陳沂認為,如果商業考量確實不能離婚,離婚違約金可能上億元,「不要跟錢過不去」。
福原愛在台日皆有高人氣,代言、活動邀約接不完。資料照片
福原愛曾年收1.2億日圓(約3200萬元台幣),2016年下嫁江宏傑,結合被日媒形容是「格差婚」,年收是江的37倍。《蘋果》調查,福原愛婚後在台代言價高達400萬元,廣告1支300萬元,江宏傑為100至120萬元台幣,價碼是老婆的1/3。若是合體拍廣告約500至600萬元;2人結婚4年,聯手吸金達2.6億元台幣。
福原愛發聲明否認外遇,江宏傑也發聲,對她的愛「從認識第1天到現在都不曾改變」。資料照片
陳沂昨在臉書發文,「但如果商業考量確實不能離婚,畢竟夫妻秀恩愛形象合體代言好幾個品牌,離婚違約金可能上億啊!至少也要跑完合約再說,不要跟錢過不去。」有網友考量孩子說,「小孩兩個人還是要付出心力一起去照顧!」也有人反問「想問沂沂,如果你遇到福原愛新聞上的家人,你會如何處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