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士清/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陽明山擎天崗水牛近期大量死亡,引發外界討論水牛去留問題。依據《國家公園法》第8條,對於野生動物,國家公園負有保育重任,必須保護其免受各類型的人類干擾,例如棲地破壞、狩獵、外來入侵種,但也不需主動施加照顧,例如餵食,以免改變動物習性、破壞整個生態系統的平衡。在特殊情況下,像是某個物種數量嚴重暴增、極度瀕危、或侵害民眾生命財產,國家公園才應該主動積極的介入。
野生亞洲水牛喜歡生活在濕地、草澤、平原,跟陽明山區的氣候環境有很大的差異。陽明山的水牛是人類馴化野生亞洲水牛之後形成的新物種,並不屬於任何原生的生態系統,且生存在此的歷史也不長,百餘年前才因為農牧需求被人們引形成牧場。因此,不管怎麼看,水牛在陽明山都不應被當作野生動物管理。
外來種造成原生態衝擊
昔年有一些水牛逃逸出去,成功在野外生存繁衍,多年後形成今天的野化水牛。以這樣的脈絡而言,野化水牛其實該歸類為外來種流浪動物,與流浪狗、流浪貓、家八哥、埃及聖、綠鬣蜥等類似。國家公園為了保育原生的生態系統,管理目標只能是減少數量直到全面移除。不代表就是撲殺,絕育、送養、收容,也都是可能方法,施行原則是能有效減量並符合人道精神。
2018年擎天崗水牛導致老婦人意外身亡的憾事發生後,對於水牛的去留曾有一番論戰,最後決定將其留下,理由是水牛為本區存在已久的景觀,從歷史與文化角度或遊客情感,都希望其留下,且水牛有助維持擎天崗草原環境,有利於遊憩活動。此時水牛被賦予文化景觀的地位而獲保留,符合國家公園保存文化、提供育樂功能之目標。
為維護這樣的文化景觀,主管機關應有的作為是落實水牛數量與活動範圍的管理、落實動物福利(例如提供食物、醫療、屋舍)、處理牛與人之衝突。然而,國家公園近幾年把力量集中在管理衝突的部分,在步道架設圍籬隔離牛與遊客,在外圍架設鐵絲網隔離牛與村落,也花不少力氣處理野牛入侵鄰近村落農地的事件,而管理數量與範圍、提供食物與醫療等重要管理措施都被消極面對。
這些項目其實是畜牧單位在做的事情,以國家公園的角色、專業能力、經費編列,執行上有許多不妥之處,國家公園未來或許該主動去找合適的主管機關接手。
接之而來的爭議是,水牛雖然作為文化景觀留下來,但牠身為外來種的事實不變,是否會對生態產生負面影響?一派說法認為,水牛創造草原環境,增加環境多樣性,對生物多樣性會有正面效益。
但實際上擎天崗草原的植株十分低矮,代表水牛已過度啃食與干擾,並非正常狀態下會出現的草原形態,國外也已有文獻案例描述水牛作為入侵種造成生態衝擊。雖然本區還缺乏相關研究,但寄望外來種水牛能對生物多樣性創造正面效益,這樣的想法可能過於樂觀。
本次事件不論鐵絲網內外都有水牛大量死亡,死因都指向營養不良。由於詳細檢驗報告尚未全部出爐,目前無法多評論,但初步結果支持前文所述,陽明山區的環境對水牛來說,不是很好的棲地。
適當照顧落實動物福利
本次事件可以是個契機,主管機關與社會大眾應該重新從生態保育與動物福利角度考量,探討全面移置牛群的可能性。若最後仍決定以文化景觀與民眾情感的理由保留水牛,則需做到兩點:一、慎重面對生態保育問題,國家公園要獲得權限,嚴格管理水牛的數量與範圍。二、重視動物福利問題,給予留下的水牛照顧。
但後者涉及機關權責問題,國家公園可以介入做緊急處置,長期的照養工作則應該交由更適合的單位進行。不過這將會涉及保護區土地規劃、各機關行政責任、相關法規的適用等各式各樣的問題待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