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鴻福/國會前助理、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碩士班法律學碩士
前些日子壽司郎推出優惠活動,只要名中有「鮭魚」者,即可享「全桌免費」,因此不少人刻意去戶政事務所改名,等優惠結束後再把名字改回來。但是,這件事情在輿論上存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影響社會風氣、造成社會亂象;也有人認為這純粹只是店家的行銷手法,要不要因此改名是個人的自由。
如果從法制的角度來看改名這件事,《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如名字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得申請改名,但以3次為限。而這款規定的「有特殊原因」也是最多人援引將名字改成鮭魚的理由。觀察民國72年《姓名條例》的修法過程,有立委提出如果有人的名字叫汪精衛或毛澤東,雖非字義粗俗不雅,但是與漢奸賊子同名卻不能改,反而不近人情,所以修法增訂了「有特殊原因」也可以改名。
反觀日本做法,依《日本戶籍法》第107條之2規定,民眾變更名必須要有正當理由,並且經家事法庭許可。至於正當理由是什麼,實務上認為包括商業上其他人名字跟你一樣、其他人跟你同名同姓影響社會生活、擔任寺院僧侶而有需要改名時、名字很難讀嚴重干擾社交生活、外國人歸化日本人時、有性別障礙等。相較之下,台灣改名確實是較為容易及寬鬆。
整體而言,為了特殊活動將名字改成鮭魚,雖不符合當初《姓名條例》的修法初衷,但大法官釋字第399號解釋卻指出:「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人之姓名為其人格之表現,故如何命名為人民之自由,應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實可做為民眾請求改名的《憲法》上依據,然立法者為了達到一定目的(例如姓名安定性、社會秩序、交易安全等),在條文設計上還是可以做一定的限制,不過前提必須通過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憲法》上原理原則的檢驗。
只不過什麼時候改名會影響到社會秩序、交易安全或者姓名安定性,似乎沒有一定的判斷標準,而有立委因這次事件而提出「改名冷靜期」的修法想法,確實也是個增加特定限制的做法,但冷靜期間的長短、幾年內不得再改名,都需要經過詳細的探討,逐一檢視對於人民姓名權的影響,否則恐有違憲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