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醫院前院長:國產新冠疫苗要迎頭趕上,非常時期須有非常做法

更新時間: 2021/05/16 15:03
疫苗是抵抗新興傳染病的不二法門,國產新冠疫苗要迎頭趕上,非常時期須有非常做法。圖為高端疫苗已完成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收案。資料照片(方萬民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施壽全/馬偕醫院前院長

生命最基本的單位是細胞,而病毒連完整細胞的結構都沒有,只是一團中心是核酸與周圍是蛋白質湊在一起的東西,所以可以說很簡單。但說簡單也不簡單,因為有些病毒不算長的核酸,單點或有時多點會發生突變,然後訊息傳遞出去,就會讓呈現在表面的蛋白或胜肽(較短的蛋白)多樣化。

病毒感染人體,表面的蛋白(也就是抗原)就會與人體細胞的受器結合,病毒進入人體細胞複製而造成疾病。病毒疫苗,原則上就是取其表面蛋白中的一段(直接取、合成或整段減弱都可),可以引發適度免疫或防禦反應(產生抗體)但不致於致病所製造出來的。

如今廣泛在歐美國家施打的新冠疫苗,則是使用病毒的核酸製成。病毒核酸,可以包括病毒的信使RNA[mRNA](輝瑞/BNT與莫德納)或從病毒RNA反轉錄成的DNA置放在無複製能力的其他病毒(腺病毒)上(AZ與嬌生)。核酸疫苗打入人體,讓人體細胞擷取後,製造出病毒蛋白,病毒蛋白再在人體中引發免疫反應產生抗體。病毒核酸疫苗,尤其是mRNA疫苗在臨床上的成功,是科學上的重大突破,也為未來更複雜的癌症疫苗與免疫治療的研發,奠定堅實的基礎,只是公平來說,若只是要製造病毒疫苗,應該不需要繞個圈子那麼大費周章。

中國大陸的新冠疫苗,是採取病毒減弱(attenuated)的方式製成。減毒疫苗有許多先例可循,包括卡介苗、痲疹、水痘等等都是。所以以減毒方式製造的新冠疫苗,也當然有一定的效果,只是即使是衛福部長都曾表示,只要有效,也不排除,但中國疫苗要進台灣,並不是科學能解決的問題。

回到國產新冠疫苗,使用的就是前述,最直接也最合乎醫學邏輯,取用一段病毒蛋白(專業上稱次單位)的方式製造,可惜的是,台灣新冠肺炎病例極少,人體試驗也幾乎都只到第二期而已,落後別人許多,可能迎頭趕上嗎?

非常時期就必須有非常時期的做法,而這需要公權力的介入與協助。所以,可以考慮的方式是,不要再顧忌什麼人體試驗不能廣告的限制,也不要再有「談錢就傷感情」的情結。在台灣,此次的新冠疫苗,就把臨床三期與上市後監測(有人稱第四期)一起進行,公開廣徵求志願者,其中前3萬名(就算第三期),每名發給3萬元「營養補助費」(或其他名目)。請道學家們,不要再說如此有辱斯文與道德倫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是許多事工成功的關鍵。

當然,台灣病例極少,我們無法像歐美ㄧ樣,把受試者分成兩組,放在有感染風險的環境中比較疫苗的保護力,但我們可以多次抽血檢測抗體的變化,這是領取營養補助費受試者需要配合的。我們當然也不能忘了,萬一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有藥害救濟的機制可以備援。

疫苗是抵抗新興傳染病的不二法門,而且看來需要施打的數量與頻率,會有永無止境的需求。但眼下遇到青黃不接的困境,如果我們再繼續拘泥於規定,只有走向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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