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美琪/NPO工作者(作者為輪椅使用者)
很少搭大台南公車的我,日前以為公車已經改善,可以讓人不再懷著不安的心情搭乘,然而卻變成這輩子揮之不去的夢魘。9月30日上午10時多,我在南工宿舍站等公車要去上班,公車快到站時我招手攔車,車停下來司機走到後門拉輪椅上車要使用的斜板,可能因為斜板缺乏保養,導致插銷生鏽不好拉,我站在旁邊安靜耐心地等待,司機卻突然回過頭口氣惡劣地說:「我叫你等一下啦!」我愣了一下,因為我從頭到尾連一句話都沒有說,我明白斜板生鏽不好使用會令人覺得煩躁,但這件事怎麼怪也怪不到乘客頭上吧,為什麼要將情緒發洩在無辜的乘客身上呢?難道是在怪罪輪椅使用者為什麼要去攔公車嗎?
等到斜板終於勉強固定好(我知道有一個插銷是沒推到底),司機示意叫我上車,就在我上斜坡板的時候,我在來不及反應整台輪椅連人往後翻覆,我的人順著後座力向拋物線一樣拋飛出去,大力的摔在滾燙的馬路上,這一刻我整個人都矇了,耳邊只傳來司機的一句「靠北啊!」
事發到現在沒有人告訴我:為什麼只是搭公車卻會從斜板上摔下來,為什麼只是搭公車卻要忍受駕駛長的不善態度,為什麼只是搭公車卻要被勸告最好先燒香拜拜,為什麼只是搭公車卻要心情忐忑不安?如果公部門積極行使職權要求客運業者落實無障礙服務SOP,是不是就能遏止憾事的發生呢?
(註:無障礙服務SOP流程,駕駛長需協助輪椅乘客上下車,其中包括妥善放置斜板、固定斜板插銷(避免滑落)、推送輪椅(扶助後方扶手)、固定地扣安全帶。)
你覺得身心障礙離你很遙遠嗎?有沒有想過,身心障礙可能是任何人年老時的樣態,身心障礙可能是你的鄰居同事,身心障礙可能是你的親朋好友,在天賦人權面前,沒有誰比誰更高人一等,「歧視」不應該在我國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內法化的現代繼續發生,繼續荼毒身心障礙者。
這次翻車感謝我的一點點幸運,謝謝車上熱心的乘客下車協助,七手八腳將我抱起來抬回輪椅,謝謝老天沒有讓我摔斷義肢或撞傷腦袋。這不是第一件輪椅使用者搭公車摔車,但我希望到我為止是最後一件,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是下一個沒受傷的幸運兒,《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4條,公部門有責任保護身心障礙者不受他人侵害權利,應積極督促客運業者,保障身心障礙乘客和非障礙乘客有平等相同乘車的權利,祈願輪椅使用者搭公車有不再恐懼害怕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