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10天後頻凸槌 拒退

重大瑕疵退車難 消基會猛轟

更新時間: 2006/02/25 06:00
消基會指車商提供的解約期限過短,應比照兩年保固期退貨或還款。

【鄭智仁╱台北報導】新車有重大瑕疵且屢修不好,想換車或退款卻很難。消基會昨表示,多數車廠都在契約載明解約期限一個月,「車子還沒跑熱,期限就過了」,主張解約期限起碼要延長至比照保固期;車廠則對此回應,「這樣誰敢賣車」。

保障權益

解約應比照兩年保固

應明訂屢修不復情況

新車屢修不復解約注意事項

可解約換車之重大瑕疵

解約期限

主張期限

申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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