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榜樣 警車佔機車停等區

更新時間: 2009/05/26 06:00
林先生拍下警員違規佔用機車停等專用區。投訴人提供

【蕭松齡╱屏東報導】林先生開車行經屏東市棒球路時,目睹一輛警車大剌剌地停在機車停等專用區,認為警方平常執法不遺餘力,自己卻違法,憤而拍照向《蘋果》檢舉。屏東縣警察局里港分局坦承同仁違規,除依法製單告發,也會記申誡處分。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表示,佔用機車停等區是違法,警車佔用就不對,警員的守法精神要再教育。

警員開罰記申誡

你拍照我曝光,不法行為全都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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