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做公益 「告不成恐嚇取財」

更新時間: 2016/10/11 06:00

律師解析
桃園發生大學教授將垃圾丟到社區洗衣店垃圾桶,衍生互告恐嚇取財、誹謗糾紛。律師謝憲杰認為,店家雖稱已透過管委會公告,要求亂丟垃圾者處罰捐一日所得,但公告無法律拘束力,且教授亂丟垃圾僅屬民事侵權行為,教授若認為要求不合理可拒絕,並要求調解或上法庭處理。

應冷靜坐下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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