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投票權 勞工可放有薪假

更新時間: 2019/01/27 05:00

今天是北市士林大同區、台中市北區北屯區立委缺額補選投票日,勞動部提醒,投票日是《勞基法》規定的應放假之日,當天勞工不論在全台哪裡上班,只要具有投票權(設籍在選區4個月以上、年齡滿20歲以上等),就都可放假一天,若僱主要求勞工出勤,則需視當日的性質發給加班費。

例休日則不再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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