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好才能進外役監 脫逃案例極少

出版時間: 2020/08/18 03:00
更新時間: 2020/08/18 14:30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左)因混油案曾在八德外役監獄服刑,期間被拍到搬運花盆。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這次發生人犯逃獄的外役監,有別於一般監獄嚴格限制受刑人行動,屬於較開放、低戒護的監獄類型。外役監不僅沒有高牆圍繞,舍房如同一般民宅,受刑人只要符合規定,還可以每個月返家探親。

目前全台共有外役監、外役分監6個男監,以及一個女子外役分監。近年來不少遭判刑定讞的政商名流待過外役監,包括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陳哲男、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影視聞人許安進、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以及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都曾在外役監負責打掃房舍、修剪花草等輕鬆工作,也讓外役監遭批評讓名人坐牢像度假「過太爽」。

不過,根據規定,外役監設立的目的,是為了讓受刑人提早適應社會,因此需服刑超過2個月以上,且表現良好的初犯或輕微罪受刑人,才有資格參加遴選申請到外役監服刑。

也因為外役監的受刑人,較沒有禁錮感,加上在獄中表現良好,假釋機會高,過去只有零星人犯脫逃案例。2017年11月,在台中監獄外役分監服刑的王敏旭,自稱因為想念妻小,利用在監外農場工作機會脫逃,34小時被警方逮捕;2011年7月,在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的張國義,則利用返家探親機會脫逃,逃了快半年才被警方追緝到案。這些脫逃受刑人,一旦被抓回籠,除了原來未服完的刑期,還要面臨《刑法》逃脫罪一年以下徒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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