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版N號房 男誘11童裸拍判10年

更新時間: 2021/03/17 03:00

【劉榮輝/台南報導】台南市賴姓男子涉嫌佯裝是「大姊姊」等,利用手機遊戲點數誘騙10名國中小男女學童直播裸體、自慰影片,還恐嚇學童,如果張揚就到就讀國小找人,宛如台灣「童版N號房」,另檢方查出賴男還利用單獨照顧友人6歲女兒時,脫光對方衣服猥褻,並拿手機拍裸體,共11名被害人,台南地院認為賴男涉犯13罪,一罪一罰,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判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

以遊戲點數博取信任

警方去年偵辦販毒案時,發現賴男(30歲,另案服刑中)手機有10名男女學童裸體或自慰影片,調查發現賴以手機遊戲討論群組,物色被害者,從遊戲培養信任感,以贈送遊戲點數、裝備等,博取信任。賴男從2019年1月到去年3月,透過手遊「第五人格」等認識玩遊戲兒童,以LINE暱稱「小豬豬佩騎」等聯繫,並以贈送點數商品等方式誘騙對方。

賴男若遇男童會佯裝「大姊姊」,從網路下載女子裸照騙稱自拍,要求男童露臉直播自慰或生殖器,獲對方信任,再以「大姊姊男友」身分與男童視訊自慰。

賴男也騙女童開視訊直播自慰,若女童抗拒,就恐嚇會到國小找人,逼就範。賴男側錄影片存放手機、電腦供自己欣賞,也跟戀童癖網友交換,另有學童直播猥褻影片卻沒拿到點數,還被賴男封鎖,不敢跟家人說。

檢方又查出,賴男2017年11月趁照顧友人6歲女兒時,猥褻女童並拍裸體影片,去年10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說,被告利用玩打網路遊戲與兒童、少年互動機會,明知被害人均國小或國中學生,以贈送網路遊戲人物造型、道具,或佯裝大姊姊,要求直播猥褻行為,滿足私慾,對被害人身心健康危害至鉅,嚴重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惡性非輕。

合議庭考量賴男坦承大部分犯行,尚知悔意,但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共11名受害兒少,犯13項罪名,一罪一罰,宣判賴男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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