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市「檢舉魔人」蘇寶蘭(蘇大媽)從2018年1月到2020年3月檢舉或申訴警員瀆職案件達288件,台南地檢署去年6月起訴她6度辱警,台南地院去年10月判8個月徒刑,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天二審宣判1年定讞。
台南地檢署表示,蘇寶蘭(55歲)被控妨害公務案,遭判刑1年徒刑,依法得易科罰金,至於是否讓蘇寶蘭以36萬5000元換取不用入監,「會請執行檢察官好好斟酌」。
嗆所長「讓你不用做」
另外,蘇寶蘭之前違反《藥事法》遭判刑5個月,執行殘刑100天的執行通知已送達。檢方強調,蘇寶蘭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將立刻發布通緝。
高分院法官認為,蘇寶蘭長期無端挑釁民眾、公務員、藐視公權力,已非單一、偶發事件,不應輕縱。尤其去年是武漢肺炎嚴峻期間,她竟對忙於防疫業務的健保署及衛生局人員恣意高聲咆哮、喧嘩,甚至惡意攻擊業務承辦人員,造成恐慌,導致業務停擺、影響公眾權益。
法官認為,原判決沒有區分被告的犯行及罪名輕重,被告所犯5案妨害公務罪與侮辱公務員部分犯行,原本量處有期徒刑3個月,顯然太輕,違反罪刑相當及平等原則,因此改判4個月,應執行刑改判1年,不得上訴。
蘇被判決案件,包括2019年12月8日大鬧安南區果菜市場、12月11日在衛生局辦公室藉故刁難公務員、2020年1月23日在永康警分局復興派出所嘲諷員警、2月5日大鬧健保署南區業務組、2月14日侮辱健保署南區業務組人員、4月25日侮辱南市警四分局華平派出所員警等6案。
「安中所所長,我告訴你,我絕對讓你這工作不用做」、「現在警察亂處理,配合公部門亂處理的一大堆」、「你們不會做事,只會考試,……我就是專門修理政風人員」、「妳們健保局內部的管理人很爛」、「我就是恐嚇你,不然你是怎麼樣」、「你去幫別人做筆錄啦,去幫狗狗做筆錄啊,衰,衰到給你做。」講話尖酸刻薄,侮辱公務人員。
警處理不滿意就檢舉
南檢表示,蘇女只要與人發生糾紛就打110報案,從2014年1月起到2020年3月達1192件,只要警方處理不符合她的意思,就檢舉、申訴警員瀆職,從2018年到2020年3月共288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