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芷余、戴祺修/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議長曾麗燕驚爆詐領助理費弊案,檢調發現曾麗燕疑透過胞妹曾麗鴻以人頭助理向議會詐領助理費,前天約談曾麗燕姊妹等9名被告到案,初步清查曾麗燕10年來共受領2880萬元助理費,但無法交代其中300萬元流向,高雄地檢署昨凌晨訊後依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罪嫌,諭令曾麗燕200萬元交保,曾麗鴻聲押禁見獲准。
胞妹有滅證之虞遭押
曾麗燕前晚被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時,市議員曾俊傑也到場以行動聲援議長,昨凌晨曾麗燕獲交保後,她的兒子迅速完成保釋手續,但她離開地檢署時,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
據了解,曾麗燕涉自2010年起指示胞妹曾麗鴻辦理提領、發放公費助理薪資事宜,利用遴聘公費助理機會虛報人頭助理名單,或以低薪高報方式向高雄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款。
檢調前天搜索曾麗燕住家與辦公室等15處所,帶回曾麗燕姊妹及助理共9名被告,曾任立委的曾麗燕丈夫林宏宗也以證人身分到案訊後請回;檢調從扣得的帳冊粗估曾麗燕過去10年共領受2880萬元助理費,但曾家姊妹無法交代其中300萬元流向。
據悉,曾麗燕否認詐領助理費,指助理費請領申報都是胞妹曾麗鴻處理,若妹妹以人頭申報,相信也全數用在助理事務上;曾麗鴻則避重就輕強調依曾麗燕指示處理助理費,檢察官訊後諭令曾麗燕200萬元交保,曾麗鴻聲押禁見,擔任助理的曾麗燕胞弟曾華富10萬元交保,其他被告分交保5萬至10萬元。
法官認為,曾麗鴻在檢調搜索時刪除部分手機資料及她與曾麗燕的對話,顯有滅證之虞,另考量曾麗鴻無法交代300萬元流向,且她在調查局與檢方複訊時前後供述不一,認定她犯嫌重大,裁准收押禁見。
曾麗燕昨發聲明表示,「麗燕因個人關係造成社會影響,深感歉意。絕無將公費納為私囊己用之故意,至盼藉由司法調查釐清真相。」國民黨則表示,「希望檢調秉公處理,切勿有政治力因素干擾,讓案件真相盡速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