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已婚的鄭姓男子長年出差、旅居中國,3年前回台與家人團聚,本來開電腦是要放卡通給幼子看,卻從電腦檔案驚見王姓妻子與吳姓、張姓、許姓、劉姓等4男有染,其中與吳男不僅有「謝主龍棒」等大量鹹濕對話,還發生共70次以上性行為。經鄭男提告求償,士林地院日前判王姓妻子與4名小王一共要賠償45萬元。
判決指出,鄭男與王女結婚15年,但鄭男2018年無意間在家中電腦發現妻子出軌多年,周旋在4名小王之間。鄭男指控,妻子除與吳男有鹹濕對話和性行為;另與張姓男子拍攝親暱合照,還向友人炫耀張男向她求婚,甚至與許男在床上自拍半裸照,以及與劉男舌吻合照。
鄭男發現這些證據後,主張配偶權遭侵害,怒向王姓妻子與4名小王共求償350萬元。妻子出庭則辯稱,丈夫長年在外出差,婚姻關係冷淡,又以不法窺視手段取得證物,侵害她隱私權、人格權,請求判決免賠。
不過法官審酌認為,王女與4男確實侵害鄭男配偶權行為,一審判王女、吳男應連帶賠35萬元,王女另被判須與其他男子連帶賠各3萬元、5萬元、2萬元,合計鄭男獲賠45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