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長陳明通昨到立院備詢,透露未來對中國資金透過香港來台投資會嚴審。黃世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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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瑜/台北報導】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情勢轉變,為防範中共全面滲透香港社會藉由港人影響台灣國家安全,陸委會研擬新增港人來台長期居留,必須住滿2年才能申請定居。國安局長陳明通也說,未來對中國資金透過香港來台投資,會更嚴格審查。
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昨表示,依據現行規定,港澳人士來台居留1年,就可申請定居,但面對香港情勢改變,政府將從嚴規範港澳人士來台定居。據了解,陸委會研擬新增長期居留程序,港澳人民在台至少要住滿2年,才能申請定居,同時須具備專業來台工作,以防濫用健保資源。
至於港人來台投資移民,陸委會研擬將現行規範投資門檻600萬元台幣,改為有實質投資,並居留滿2年,才能取得定居資格。陳明通強調,未來對中國資金透過香港來台投資,將予以更嚴格審查。
陸委會指出,相關單位正就港澳居民居留、定居制度盤點,期透過制度性的機制及力量,提供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並爭取港澳優秀人才來台。後續將透過法制程序,廣納各界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