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謝酬 3成降為1成
初審通過 不得對弱勢者討賞金
【林益民╱台北報導】法律系女大學生前年拾獲單親媽媽二萬一千元並返還,一樁拾金不昧美事,因女大生援引《民法》請求三成報酬引起社會關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修正《民法》拾金不昧條款,將請求報酬比率從十分之三降為不得超過十分之一;另增列不得向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者請求報酬,修正條文近日內將送交院會審議。
當年遺失皮包的李姓單親媽媽昨說:「那已是過去的事,不方便表示意見。」潘姓女大生昨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律師蔡明和認為:「酬金降為十分之一後,拾金不昧的情形可能會減少。」
蔡明和提醒,若因酬金過低而將失物占為己有,恐會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嫌,會被處罰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金。
女大生索酬惹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民法》第八○五條有關拾金不昧等條文,其中最受爭議的是,遺失物拾得人可向失主索取三成報酬,且未拿到酬金前,有權先留置拾得物不歸還。
立委蔣乃辛以二年前法律系潘姓女大學生,向李姓單親媽媽索討三成報酬為例,李女遺失的二萬一千元是用來養活一對子女的生活費,李女曾要求拾獲皮包的潘女少拿一點酬金,潘女卻揚言行使留置權,引起社會關注,他認為,酬金比率過高應降為五分之一,但廖正井則主張降為十分之一。
吳宜臻認為,許多拾獲遺失物的人,都不會要求報酬就把東西還給失主,發揮拾金不昧美德,反而是懂法的法律系學生,才會請求報酬。
有立委主張廢除
尤美女則說,拾金不昧的條文違背傳統美德主張廢除。吳育昇主張,拾得人不得向中低收入戶等特殊境遇者請求報酬,藉此保障弱勢民眾的生活。
法務部常務次長陳明堂則表態不贊成廢除,因為十分之三僅是請求報酬的上限,但法務部尊重立委降低報酬比率的聲音。
不公平可求免付
由於立委意見眾多,司法委員會決議逐條討論。最後初審通過的修正條文,決定將請求報酬降低為不得超過十分之一,另加列失主如認請求報酬有失公平,可向法院請求減少或免除酬金;此外還要求拾得人需在七日內向警局等相關單位通報,否則不能請求報酬。
另為保障經濟弱勢者,也規定不得對中低收入戶請求報酬。修正條文近日內將送交院會審議。
拾金不昧條款新舊條文對照
◎《民法》第805條
★初審條文
.拾得人請求報酬不得超過物品財產價值10分之1
.失主若認報酬顯不公平,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報酬
★原條文
.拾得人請求報酬不得超過物品財產價值10分之3
◎《民法》第805條之1
★初審條文
不得請求報酬者:
.車站等公眾場所管理人或受僱者,在該場所拾得遺失物
.拾得人沒在7日內通知、交存遺失物或經查詢仍隱匿
.失主是特殊境遇家庭、中低收入戶或接受急難救助者
★原條文
不得請求報酬者:
.車站等公眾場所管理人或受僱者,在該場所拾得遺失物
.拾得人違反通知、交存義務或經查詢仍隱匿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要聞》
新聞-
為人權日而走 80萬港人 向世界展現堅持
從初夏到寒冬,港人堅持抗爭爭取民主。泛民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昨於國際人權日前夕,終能舉辦7月以來首度獲准的合法遊行,大批人...
-
佩佩蛙上街「頭套下有港人苦難故事」
...
-
《紐時》揭露 200示威者 搏命偷渡逃台灣「只因丟了一塊磚 便可能判10年」
香港被捕的示威者有數千人,其中三分之一未成年,如被起訴「暴動罪」且定罪,最高恐面臨10年徒刑。有示威者透露,被捕後警察奪...
-
每1票都是未來 新科區議員上街
...
-
五大訴求 黃之鋒:民意從未逆轉
至於港警在遊行前宣稱破獲武器槍械,黃之鋒表示,警方在每次大遊行前都會搜獲武器,對港人已不痛不癢,更以「巧合得不能再巧合」...
-
悼墜樓港生「替你走下去」周梓樂躲催淚彈離世1個月 同學淚辦追思
校內追思會以基督教形式進行,傳道人盧家輝先帶領同學祈禱及唱詩歌《當你走到無力》。他說,港人過去數個月不斷面對許多傷心的事...
-
67人曾遭港警性暴力 極少數求助
該協會主席霍婉紅昨指,現行執法機關無法妥善處理受害人的求助與申訴,缺乏獨立的投訴及追究機制,導致受害人及其他公眾人士長期...
-
10萬人見證 禿子漢子同框 朱立倫接全國競總主委 韓國瑜:鑽石三角成形
韓國瑜昨天下午前往新北板橋第二運動場,參與新北市聯合競選總部成立造勢大會,與新北市長侯友宜首度合體站台,新北市前市長朱立...
-
李佳芬訪美 700僑胞相挺 端上礦泉水加滷肉飯宴客
李佳芬在華府這場午宴是由大華府韓國瑜後援會、大華府僑學界後援會舉辦,席開64桌,近700位僑胞與會享用「庶民大餐」,除了...
-
陳玉珍被夾手指 自己人下重手 影片還原 驚見黃昭順「塞門縫 加壓」
陳宜民在拖了59小時後,昨晚在臉書表示,「我對於讓這位員警成為全國的焦點感到愧疚,因為沒有任何人應該成為政治偵防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