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日本及歐盟等18個國家的155名國會議員,周二(1日)向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發出公開信,呼籲她採取行動,把12名偷渡台灣失敗、「被送中」的港人,送回香港受審,且確保12人得到公平正義的審判。港府昨深夜(2日)回應,譴責這12人全都是通緝犯,本應在香港面對法律責任,卻企圖用不合法的途徑逃離香港。港府也強調,絕不會去干預內地(中國)司法機關的執法工作。
12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抗爭者(11男1女)8月23日早上,從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疑似計劃先到距離香港340公里、由台灣軍隊駐守的東沙群島,再轉大船赴屏東縣,向台灣政府申請政治庇護,但一行人搭乘的快艇,在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12人因此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已經逾100天,家屬得不到具體消息。
來自18個國的155名國會議員於周二,這12名港人遭扣押的第100天,向林鄭月娥發出公開信。信中提到,中國司法制度不時出現非法囚禁(被消失)、酷刑及強迫認罪等情況,如果林鄭不提供協助,將是放棄服務港人,及保障港人安全和福祉的責任。公開信提出4項要求,立即協助12回港,並在香港受審;允許12港人家屬委託的律師會見12人;允許12港人直接聯絡家屬,及確保他們得到需要的藥物及醫療支援。
港府昨晚「強烈反對」並駁斥這封公開信。港府發言人說,信中提及的12人全部是通緝犯,在香港犯下「嚴重罪行」,本應在香港面對法律責任,但選擇以不合法途徑離開香港,違反不准離境的法院命令,企圖逃避法律責任。
發言人又指,這12名潛逃嫌犯在內地(中國)水域被內地執法部門以涉嫌犯下偷越邊境罪,依法拘捕。內地公安機關已在11月27日發布通報,指出12名港人的案件調查已經完成,並依法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由於內地公安機關正「按法制」處理案件,特區政府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工作。(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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