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莊人祥說法)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8/19)修訂「COVID-19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採檢條件,除了將不明原因腹瀉列入採檢條件,更進一步列入只要發病前14天曾和來自國外人士密切接觸,屬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餐廳或 娛樂場所等場所,以及從事食品外送、防疫旅館等第一線服務人員,皆能進行採檢。
國內陸續傳出幾名外籍人士從台灣返鄉後確診,加上彰化針對無症狀者篩檢,發現首例陽性個案,引發外界對無症狀感染者的關注。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表示,疫調是針對可掌握到的最大範圍盡可能去查,國內一定會有一些無症狀感染者,問題是如何找出且找出來是否有意義、是否有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去做比較好,這些都持開放態度,「畢竟這是科學,面對病毒有太多未知性,唯有在病毒前面謙卑,才能做更好防治。」
陳時中呼籲,縱使疫調沒有找到特定對象,但仍有可能有不特定對象的存在,因此個人防疫措施都是很重要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鑑於目前國內每日通報採檢數偏低,為強化武漢肺炎疫情監測,有效掌握可能感染個案,阻斷社區傳播,再次諮詢專家修訂「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採檢條件,將「不明原因腹瀉」和「發病前14日內曾與來自國外無發燒/呼吸道症狀人士密切接觸,或本身為具較高職業暴露風險者」納入採檢條件。
「較高職業暴露風險族群」,包含需要近距離頻繁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員或可能感染但尚無症狀的人員,如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餐廳、 娛樂場所等人潮較密集之場所或從事食品外送、防疫旅館等第一線服務人員。
如果是進出高風險場所的工作人員,例如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承攬商勞工、派遣勞工、清潔人員、傳送人員等。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則依「醫療照護工作人員 COVID-19擴大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辦理。
指揮中心莊人祥表示,這次多將不明原因腹瀉納入採檢條件,且曾與國外人士接觸或高職業暴露風險者,雖不符合通報定義,如醫師判斷懷疑,即可進行檢測。
此修訂是在上周專家會議討論出的結果,目前一天採檢量平均200件,但國內檢驗量能可達7400件,且這次納入對象都是有接觸不特定對象,擴大採檢可避免可能病例傳播出去的風險,及早找出可能被感染者。
發文時間:1843
更新時間:1920
(許稚佳/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