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單月超時工作101小時 南山人壽遭重罰120萬元

更新時間: 2020/08/24 13:18
南山人壽因未經工會同意延長勞工工時並超時工作,已違反《勞基法》且屬累犯,遭重罰120萬元罰鍰。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新北市勞工局今日(24日)公布違反勞動法令的雇主名單,總計有278家業者,其中南山人壽未經工會同意,延長勞工工時並超時工作,甚至有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飆破101小時,且並非首次違規,遭重罰120萬元。

勞工局說明,本次公布違反《勞基法》的雇主中,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76家,其次為出勤紀錄缺失,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38家;使勞工超時工作有35家;另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共有2家。

勞工局表示,在違規278家業者,南山人壽未經工會同意讓勞工延長工時及超時工作,甚至有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飆破101小時,本次分別已是第8次及第4次違反,遭處重罰120萬元;另知名通訊產品代工廠華冠通訊,為因應客戶急單,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甚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達86小時及連續出勤多達18日,共遭處罰鍰54萬元;

對此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府已於今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突發中心陳威叡/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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