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委員會決議)
今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日續審《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在野黨為了全面防堵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入校園,都提出《學校衛生法》第23條的修正案,立委吳思瑤直嗆萊豬入校園是「被炒作出來的恐懼」,最終委員會決議,第23條主條文送到院會審查。
教育部在8月28日發公文給各級學校、機關表示「營養午餐一律採用國產食材」,但母法《學校衛生法》23條中僅規定,「優先採用國產食材」,並沒有硬性規定,也沒有罰則規範,因此在野黨許多立委都提出23條修正案,要確保校園營養午餐中不含「乙型受體素」,也就是所謂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
國民黨與民眾黨所提出的修正案,大多明確將禁止「乙型瘦體素」的食材禁止進入校園,而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則沒有明確點出「乙型瘦體素」,只強調要使用台灣新鮮的農產品,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原先也有提出修正草案,但卻遭到黨團其他立委撤簽,因此胎死腹中。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雖然教育部發布公文,強調一律要使用國產農產品,但那張公文的法源依據在哪裡?公文是「一律採用」,但23條中僅寫「應優先」,是逾越母法的授權,「已經違法了」,這會造成未來團膳廠商無止盡的行政訴訟,會造成各級學校的困擾,今天各委員提案修法,就是希望補齊這個漏洞。
「這可能是被炒作出來的恐懼。」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依照食品衛生法的法源,規範的動物用藥、食品添加物、農藥有高達1409種,而管制方法則高達上萬種,萊克多巴胺只是這其中之一,難道「每一種都要入法嗎?」。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認為,現在的《學校衛生法》也有明文規範,基因改造的食品不能進入校園,而基因改造食品目前也是合法,而此次針對萊克多巴胺就是因為執政黨要放寬此物質的規範,若是有其他物質也放寬標準,也會討論是否放入《學校衛生法》。
此案自上午9時開始討論,中午休息過後2點再度開啟審查,但目前朝野立委仍無法達成共識,部分立委認為應將此案保留,交付院會審查,而部分委員則認為教文委員會今天應該要做出決議。
該法的第23條的審查直到下午5時才進入表決過程,召委萬美玲表示,要延長開會時間,吳思瑤則表示,不接受延長開會時間,提出臨時提案,表決「不再延長開會時間」,最後5比8,決議不延長開會時間。
最終,該法的第23條主條文決議送到大院再決議,而23條之3的修正案由立委鄭正鈐提出,表示「業者應在書面契約聲明,未提供乙型瘦體素、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期加工品」,則進入表決,最終民進黨立委以8比5否決此提案。(陳俐穎/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