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運用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日前因涉嫌接受業者不當飲宴及請託下單,遭法院羈押禁見,勞動部也立即將他停職。《蘋果新聞網》調查,整件事源頭從2015年勞金局擴大查核範圍卻調降抽籤查核比率、自律公約未禁止購買興櫃股票、事發之後當事人請長假甚至立即提出退休申請,可能是未來制度上需要調整的破口。
《蘋果》調查發現,整件事的源頭是在2015年就埋下遠因,當年勞金局將每年要抽籤查核投資資料的母數,由直接實際參與投資的員工,擴大到全體員工,但同年也把抽籤比率由14%左右調降到10%,造成游迺文中籤率降低,直到今年才首次被抽中。
勞金局每年約在2月底到3月初左右進行抽籤查核,但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調閱資料範圍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拿到資料後還要比對是否為「新增」,需要一些時間比對;到9月勞金局發現游迺文在上班時間購買興櫃股票,但興櫃並不在勞金局自律公約禁止的範圍內,勞金局只能比照上班時間從事外務行為懲處游並降調為專委。
被懲處後,游迺文隨即開始請長假。雖然他年齡僅約50歲左右,但因公務員年資已超過25年,剛好超過公務員自請退休門檻,游隨即以「不想上班時間被綁住」為由,向勞金局申請12月2日退休。不料勞動部在9月已將相關資料函送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在距離游迺文退休前1周前將他「攔截」。
不願具名的官員說,《公務人員退休法》在2016年曾修法,任職期間涉貪,退休後若經判刑確定,依情節輕重要追回20%甚至100%退休金。和業界相比,勞動基金負責投資操盤的員工,遠較業界投信相同職務的報酬低,又因為職務關係不能投資上市、上櫃股票,等於是一樣領公務員薪水,限制其實比一般公務員還多。
游迺文是在1994年進入公務體系,在前經建會任職。1996年曾有媒體專題報導探討公務體系行政效率議題時,游曾接受採訪時說:「基層人員做事積極是要冒一些風險」,多做事往往更容易犯錯,也不見得更受肯定。對照他現在「積極的冒險」行為,未來勞金局相關制度恐怕還有要積極調整的空間。(唐鎮宇/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