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專案】免陰性證明對象擴大 陳時中:3天出入境、嬰幼兒等4類

更新時間: 2020/12/02 22:0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指出,昨日為秋冬防疫專案首日,入境航班26架次(桃園機場25架次、松山機場1架次)、入境旅客計1,141人,旅客配合度佳,無違規個案;其中2人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1人為經部會專案簽准,另1人登機前出示檢驗報告,但抵台時遺失,經與航空公司確認無誤。指揮官陳時中並說明,所謂第4類免持陰性證明者者包括自我國出境且3日內再入境者,及0至6歲(未滿7歲)嬰兒及幼童:須出示嬰幼兒護照或可辨識出生日期等佐證文件。

陳時中表示,針對部分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於海外確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困難情形,指揮中心持續盤點樣態,除前已公布緊急協處個案、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等3類對象,新增第4類「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告對象」,於簽署切結書及檢具佐證文件後,得入境自費採檢,將不予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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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表示,第4類對象說明如下,自我國出境且3日內再入境者:須出示護照內頁出境日期或自臺灣出境機票票根等(使用電子通關,護照無紀錄者) 。

此外,有0至6歲(未滿7歲)嬰兒及幼童:須出示嬰幼兒護照或可辨識出生日期等佐證文件。航班取消,致核酸檢驗報告逾期者:須檢附原航班訂票資訊及原檢驗報告。緊急協處個案的同行者,須提供佐證文件。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如不符合上述4類對象,但於海外確實無法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得切結具體事由後登機,入境自費接受採檢,如後續查證不符規定,將依法裁罰。

指揮中心強調,持偽造或變照的核酸檢驗報告入境,裁罰15萬元且移送法辦;若切結入境自費採檢卻未配合者,裁罰5萬元;主動告知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而逕自返臺者,裁罰1萬元。

入境旅客未提供前3天內的陰性報告 裁罰基準分3等級

入境旅客若無法出示登機前3天內的核酸檢驗報告,裁罰基準分為三個等級,處1~3萬元罰鍰部分,陳時中舉例4種違規樣態,第一種,主動說明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罰1萬元;第二種,傳染病書表填寫錯誤,且不配合更正,罰1萬元;第三種,佐證資料不實、不清,罰3萬元;第四種,線上申報持有核酸檢驗報告,經查驗無報告,罰3萬元。

處5~10萬罰鍰的違規樣態,第一種,拒絕、規避或妨礙傳染病書表或核酸檢驗報告之查驗,罰5萬元;第二種,應自費採檢者,不配合自費採檢,罰5萬元。處15萬元罰鍰+移送法辦的違規樣態舉例,第一種,檢附偽造、變造之核酸檢驗報告;第二種,拒絕、規避或妨礙查驗,且言行達強暴威脅或侮辱。

有關檢驗報告造假如何防範?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如果有被檢舉疑似造假,可以請外館協助驗證,若確認的話會涉及偽造文書以及《傳染病防治法》;陳時中表示偽造檢驗報告,除了可罰15萬元的罰鍰,另也將移送法辦。

指揮中心籲請旅客共同配合防疫,如未能於登機前取得核酸檢驗報告,應先徵得航空公司同意及安排於機上指定區域搭乘,於機場報到(check in)時,請主動告知航空公司機組員及出示切結書,以確保航空防疫安全。

指揮中心重申,對於非持有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陸港澳人士,仍應具備3日內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台。

陳宗彥說明,昨天(12/1)秋冬專案上路首日,邊境部分均無違規個案;今日上午共計11航班抵台,有528名旅客入境,狀況還算順暢,昨天開始入境旅客人數逐漸下降。昨天為實施秋冬防疫專案首日,入境航班26架次(桃園機場25架次、松山機場1架次)、入境旅客計1,141人,旅客配合度佳,無違規個案;其中2人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1人為經部會專案簽准,另1人登機前出示檢驗報告,但抵台時遺失,經與航空公司確認無誤;2人皆入境自費採檢後,配合後續居家檢疫措施。

昨天有兩位沒有出示核酸檢驗報告,陳宗彥說明,一位原本要返回義大利,但義大利封城,無法順利取得檢驗報告,所以入境後自費採檢。另一位從上海登機,但經過地勤查證,他確實有檢驗報告,只是抵達台灣要入境時遺失報告,所以入境又自費採檢。

陳時中補充,基本上從中國登機都要求檢附核酸檢驗陰性證明,航空公司也查驗過,只是入境台灣時遺失檢驗報告,這屬於有正當理由。

(沈能元、許稚佳、林芳如、黃仲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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