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知本光電案爭議不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月裁准停止執行知本光電的電業籌設許可。今天(11日)一早,台東縣府廣場前,數十名卡大地布的卑南族人高舉陳情布條,3大拉罕(領袖)籲請台東縣府尊重部落主權與法院判決,主動向盛力能源公司解約,讓部落有機會修補因開發案產生的裂痕,凝聚共識。部落主席林茂盛表示,部落並不反對綠能,但應遵守程序正義,而最終由台東縣政府參議劉榮堂接下陳情。
今日熱門:【獨家/異物入侵】剖腹產後痛半年恐長腫瘤 驚!竟是壘球大生產用紗布惹禍
知本光電案爭議2年,今年6月中「卡大地布部落」家族3大拉罕同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知本光電的電業籌設許可准許案,應停止執行,上月3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獲得裁准,隔天消息傳回部落,部落的3大拉罕紛紛欣慰表示「這個判決表現出法院對卡大地布部落主權的尊重」。
自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後,公部門欲開發、使用、調查部落周邊之公有土地,必須事先取得部落諮商同意(FPIC)。因此,2018年台東縣政府雖與新加坡商韋能公司(台灣子公司:盛力能源)簽訂契約,預計開發後,台東縣府每年可增加2億元以上權利金收入。但基於《原基法》規定,開發廠商必須取得在地部落卡大地布的「部落諮商同意權」後,才得以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盛力知本發電廠」的籌設許可。
台東縣議員同時也是在地拉罕之一的陳政宗表示,起初部落領袖因未能釐清光電設立內容,無意召開部落會議。但台東市公所竟貿然擅作主張代為召開進行公投,最終贊成票以187票多於反對票173票,贊成方以14票之差勝出。陳質疑,知本光電案若立意良善,怎會不尊重部落主體,其中甚至有不公義的事件發生。
據了解,這次投票是部落因大型開發案,因而進行投票行使「部落諮商同意權」的「全台首例」。然而,投票人資格認定標準,引來諸多爭議,例如,非該部落族人卻能參與投票;而關心部落發展但旅外的該部落族人,竟無法投票;由於整個選舉過程亂象百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的其一理由,便是這場部落投票能否代表部落主體意願,仍多有疑義。
年長的拉罕林文祥嚴肅提到,因這起光電開發案,2年下來,造成卡大地布部落內多有撕裂紛爭,看來實在難過。為此,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主任謝孟羽提醒,在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停止執行開發的此時,台東縣政府應給予部落族人有時間釐清光電案的爭議內容,並重新凝聚共識。
「盛力公司未能履行與部落簽約,台東縣政府有權終止租賃契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表示,在一切開發案尚未有具體執行的建設之前,台東縣政府甚至能以盛力公司因侵害部落文化權與自決權,造成縣府名譽受損的情況下,終止契約。
帶著402位卡大地布部落族人連署書,今天上午3大拉罕帶領族人高喊「尊重部落主權!」並表示部落並非反對綠能,但無法接受「不正義程序產生的不正義結果」,訴請台東縣長饒慶鈴接受陳情訴求,讓光電撤案、縣府應主動解約。現場最終由台東縣府參議劉榮堂接下陳情連署書。
台東縣政府事後表達聲明,部落表達之意見,縣府予以尊重,縣府辦理知本光電案,保持一貫立場,尊重部落及兼顧環保前提下,依法依約辦理。一切尊重部落及兼顧環保,然而本案契約仍依約履行中,因此,台東縣府不得片面終止或解除契約。(突發中心古和純/台東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