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興大女師狂告48網友! 男大生收警通知書才知一句留言惹禍

更新時間: 2020/12/12 19:48

(新增:律師看法)

中興大學中文系一名專任女教師,去年底遭學生在網路爆料,指她在課堂上「數落」憂鬱症同學,發表不當言論,自稱患有重度憂鬱症的學生更留言指控,女老師針對精神疾病、刺青者發表歧視性言論,害其發病送急診,引發至少有上百則留言熱烈討論。不料,事隔近一年,當時留言的學生網友本月初陸續收到警方通知書通通後大為傻眼,竟是遭女師提告妨害名譽。多名被告學生近日上網抱怨,有人說只是留言「學姊辛苦了...」,沒想到讓他人生第一次被吉,「這應該就能看到此老師的心態了吧?」

一名挨告男大生的家長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兒子被要求12月底去新竹「到案說明」,只因為去年12月間在網路上的一則留言,詢問之下才知道是被中興大學中文系女老師提告,承辦人還無奈對他們說,這名女老師告了好幾十個留言的學生妨害名譽。

這名男大生的家長抱怨,兒子即將滿20歲,不是原PO,也不是中興大學學生,只是在PO文下方留了一句「中興的同學們辛苦了,希望你們可以早一點趕走那個北七」,他就被告了;兒子對於女老師的行為十分不以為然,也備受打擊,沒想到在高等教育領域裡,會有這樣的老師在踐踏學生。

受理該案的新竹市警第三分局昨證實確有此案。警方今年6月底受理該案,目前被告人數共有48人、都是妨害名譽,最近陸續寄發通知書才有人到案,被告原因都是因為在網路上對那名女老師留言。警方說,留言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要由法院去裁判。

一名網友提及「可以受理嗎?告訴乃論,是180天啊。去年底。是幾號?六月底,又是幾號?」 對此,新竹市警第三分局青草湖派出所表示,被告的48人多數都是大學生,警方受理前,都會先了解報案、提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該民眾是在法定6個月內前二天,到所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警方依法受理並無問題。

《蘋果新聞網》昨致電興大中文系辦公室,但都無法聯繫上該名女老師及系主任,截稿前未能取得對方回應。興大校方則以書面回應表示,此案攸關涉訟雙方法律權益,校方尊重司法程序,沒有評論。

這起風波源起於去年12月。根據Dcard「靠北中興」留言轉述,該名老師曾多次在班上提到「就是想太多才會憂鬱症,然後一直覺得世界對不起他」等語,其班上一名狀況不好的同學前一周才試圖跳樓,老師隔一周就當著當事人跟其他同學面前批評憂鬱症。在去年聖誕節當天剛好是該課程的最後一堂課,該同學希望老師可以為其歧視言論道歉,但老師不肯,雙方當場在教室咆哮互罵。

其班上學生也接力留言,直指老師抨擊憂鬱症患者,「偏激、充滿偏見,還傷害自己學生卻逍遙置身事外」

近日陸續有學生上網表示,自己收到新竹市警局信函,「人生第一次被吉」;有人說自己被告的原因,只因留了一句「學姊辛苦了,如果那時候我在現場說不定可以幫忙。」

還有人說:「聽警員說非常多人被吉」,還上網詢問「警局傳喚寫筆錄一定要去嗎?」貼文網友附上去年文章連結與截圖寫到,不知道有沒有同學還記得這次事件,此老師曾經“疑似“針對憂鬱症患者,說出許多在“客觀上”有點缺乏同理心的言論;並重貼相關連結文章,想喚起網友回憶。

目前已有多篇留言疑因擔心被告而主動刪文,但仍有許多批評老師的留言存在,甚至直接寫出老師的姓氏,「支持下架不適任老師、真的,要不是必修,又沒搶到另一班,根本不想選他」、「我們學校很多這種不適任的教授啊呵呵,教學評鑑寫了,也沒什麼用,他們還不是爽爽領薪水」、「頂上去,一定不只中興有這種老師,全台灣其他學校一定也有無數個x老師,就算在法律上制裁不了他,但道德心靈譴責一定可以」、「目前這串都只有中興同學出來留言 希望鬧到上熱門」。

一名挨告的學生本周一更表示,「代表此事並不是子無虛有(正確應該「子虛烏有」) 而我只是單純的回應當事人辛苦了的話語,也連帶被告,這應該就能看到此老師的心態了吧?」

不怕告的網友留言說:「好可怕呀!開吉啦!不知道她覺得這樣告會讓自己名聲更好還是更臭呢? 搞不好還會讓整個事件再延燒一次,到時候燒到自己,可能會很後悔自己的作為吧?」

在Dcard留言的網友本月初陸續收到警局通知書,紛紛討論起來,有人提問可否不去向警方說明,有網友專業回覆說,警察局寄給你的叫警詢筆錄,可以看情況不去,但是之後案子送到地檢署,由承辦檢察官寄出的傳票就一定得到,不然檢察官可以簽拘票,叫警察到你家抓你去。

還有人問可否反告誣告,也有人回應說:「可以告 但100%告不成」除非老師今天是杜撰沒有的事去提告才有機會被以誣告起訴。但網友也異想天開表示,如果「揪團反告誣告讓她全台灣跑一遍,也是滿有趣的呢」

承辦警方無奈表示,家長都會擔心小孩,也收到很多家長打電話來罵說,「怎麼一個教授告小孩,小孩就要去派出所」,但程序上就是這樣,警方依法受理、通知到案,如果家長不滿意,可在法院提誣告。

一名不是中興大學學生、只因「路過留言」,卻也被告妨害名譽的陳姓男大生,昨接受《蘋果新聞網》電話訪問時表示,當時看到該篇文章形容這位老師事蹟,他覺得這老師行為不太妥當,就留言說:「祝福中興大學的同學,能早點趕走這位北七」,但如今想想,畢竟她是我不認識的人,不應該講這個老師怎樣、應要先查證清楚,「以前的行為不太成熟,希望能跟老師和解。」

Dcard留言有一名自稱是被該名老師針對的當事人,曾公開向老師喊話,要求她請辭班導以及必修課的講課,「我以及多數的同學們,已經無法忍受您繼續講狂妄且歧視的言論了。」事後傳出該老師有被刪減課。

《蘋果》昨多次撥打該名老師辦公室電話,但都無人接聽,再撥打中文系主任黃東陽辦公室電話,亦無人接聽,中文系辦公室人員則表示,主任到台北開會,該老師是否控告多位學生、是否有被減課、撤換導師,這由主任講比較好。

記者撥打黃東陽行動電話,電話轉入語音信箱無法接通。中興大學對事件不願發表評論,僅以簡單聲明回應,一、此案攸關涉訟雙方法律權益,興大尊重司法程序,沒有評論。二、興大學務處學生安全輔導室,基於維護同學安全之責,同學如遇狀況需要協助,學安處都將提供陪伴支持,同時積極尋找可協助資源。

律師陳惠伶表示,《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觸犯誹謗罪,可處一年以下徒刑,如果是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可處二年以下徒刑。第309條則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陳惠伶表示,學生對老師上課時態度在網路上貼文,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如果內容屬實不會觸法,但如果貼文內容是虛構,就會觸犯誹謗罪,留言有謾罵言詞、罵髒話、影響名譽言詞,則會觸犯公然侮辱罪。

陳惠伶指出,報導中網友留言「學姐辛苦了」不會觸法,但留言寫「祝福中興大學的同學,能早點趕走這位北七」,因「北七(白癡)」是謾罵、影響名譽言詞,這就會觸犯公然侮辱罪。

陳惠伶提醒民眾說,在網路貼文不慎,不只可能觸犯誹謗、公然侮辱罪,前些日子武漢肺炎疫情緊張時,許多人轉貼、轉傳不實疫情消息,也可能觸犯《傳染病防治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她提醒說:「網路貼文要查證內容真實性,討論、留言切記要理性、心平氣和,勿有謾罵、罵髒話、影響名譽言詞出現,這樣可以避免觸法」(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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