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不少民眾趁機將家中的神明桌升級,更換神明燈,行政院消保處今公布市售神明燈抽驗結果,抽樣15件中,僅3件全合格,不合格率達8成,其中一件不但品質不合格,還有逃避檢驗之嫌,依法最高可罰250萬元罰鍰,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購買時要認明有商品檢驗標識產品,也要留意要放置位置,避免電線出現短路發生危險。
消保處與標準檢驗局合作,在去年6、7月間在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等採樣市售共15件市售神明燈,其中在品質項目,有1件不合格,包含構造檢查、防電擊保護都不合格,且該樣商品任何標示俱無,包含全無製造商相關資訊,也沒經檢驗,也沒有貼附商品檢驗標示,經查證屬逃避檢驗。
消保處表示,該不合格神明燈在台中南屯區栗品堂宗教文物實業社購得,依照商檢法第60條規定,可處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
重要零組件比對部分,有5件不符合規定,其中4件涉及逃避檢驗,包含一件光源與供電方式不符,屬於基本設計變更,有3件沒有原登錄資料可比對,
另外商品標示部分,針對商檢法部分,有11件不符合規定,主要缺失為未依規定標示電器規格、報驗義務人資訊、未有使用說明等;商品檢驗標識部分,5件不符合規定,包含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或變更基本設計,涉及逃避檢驗,另有兩件已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但有錯誤。
消保處表示,如是一般標示,會通知限期改正,未改正將可處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商品檢驗標識部分,涉及逃避檢驗者,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如是商品檢驗標識錯誤者,依法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規定廢止其商品檢驗登錄。
消保處也提醒消費者要購買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神明燈,且要留意各項標示是否清楚、是否有附中文說明書,並按照說明書使用。消保處也提到,民眾使用時,要注意放置於平坦、穩固場所,避免貢香及其灰燼接觸神明燈及電線,也要避免重物以及桌腳壓到電源線,以免造成電源線短路,可能會引起走火意外。(朱正庭/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