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日前大動作宣布重返國民黨,國民黨今也宣布增聘趙為中央評議委員。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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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今天正式宣佈將增聘現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為中央評議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根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定義黨務人員為依照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人員,而中評委職位確在國民黨黨章中載明,但確切認定,仍要由委員會議合議討論。如認定違法,中廣將最高被罰2百萬元罰鍰,不改善還可按次處罰。
現行廣電三法都有黨政軍身份不得投資、經營媒體的「黨政軍條款」,而趙少康除是現任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在工商登記資料上,也是代表投資法人的大股東,先前趙少康宣布重返國民黨,並有意角逐主席大位時,NCC就曾對此說明如趙擁有國民黨黨職身份,恐有違黨政軍條款之虞。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現行法規對於黨職定義,只要是依照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就認定屬於黨務人員,初步檢視中評委職位確有列在國民黨黨章之中,不過確切認定,仍是要由NCC委員會議合議制決定。
NCC表示,一旦趙確實收到聘書,且接受該職位後,後續會進行蒐證,進一步釐清是否違法。
根據《廣播電視法》第5-1條規定,包含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都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甚至其配偶、二親等血親、直系姻親投資單一廣電媒體持股都不能超過1%。
《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三條也定義黨務人員為依照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人員,但屬顧問性質者,不在此限。還有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各部門及直轄市、縣(市)分支機構之正、副主管。
如廣電媒體違反黨政軍條款,將可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朱正庭/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