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騎樓20天,車主一張紙回嗆引千人討論。翻攝自爆廢1公社
今天是大年初七,許多店家紛紛開工,有店家就發現,店前騎樓被一輛機車停了20天,她好意貼紙條希望對方不要鎖龍頭,並告知若一旁有停車位會協助挪車,沒想到車主卻貼紙條回嗆「移動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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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過份,我休21天他停20天!」一名張姓女子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文,表示機車停了20天,她因此上前貼紙條並客氣地提醒,18日就會恢復營業,請不要鎖龍頭,「旁邊有車位我會幫您放,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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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強調,只要求龍頭別鎖,旁邊免費的停車位有位子,就會協助停車。但車主並不認同,看了火大回貼一張紙條,「請勿任意移動此車或毀損情況發生。」並強調若有移動就會報警,提醒有觸法之虞。
女子貼文引發上千網友的怒火,大多人都認為「看起來是停騎樓,妳就直接報警,不用跟他囉嗦」、「違停就直接報警」、「檢舉了啊!給方便還不要臉的就不用多講了!」但也有人認為「一堆人說違停報警,但是騎樓本來就沒有私有權。」
騎樓能否停車,所有權人可以決定。資料照片
安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呈炫過去曾指出,騎樓是否能停車,應先釐清該騎樓的所有權。但不論該騎樓是大樓共有或者一樓店家所有,騎樓使用權限皆受有限制,各縣市政府也設有相關使用規範,騎樓設置的目的是為了供公眾遮陽、避雨及通行使用,並以提高容積率之獎勵方式補償所有人,所以騎樓雖然是私人所有,但還是要向大眾開放通行。
北市停管處企劃科長王永錕也曾提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法條例》,人行道不得停放車輛,由於騎樓也被歸類人行道,法理上原本就不被允許,即使住戶未持有騎樓產權,仍可要求車輛離開,「違反道路安全規範才是問題的核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