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今(2/25)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確保新聞業可從谷歌(Google)及臉書(Facebook)兩大社群平台取得合理報酬。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管中祥說,Google及臉書刊新聞付費是理所當然,但Google將於自身網站直接刊登全文,而非連結到媒體網站,媒體是否能藉此增加流量和收益,還要再觀察。
該法案通過前,Google和臉書均揚言停止於澳洲的服務,後來姿態放軟並與數家媒體達成協議,同意付費給澳洲的新聞組織。臉書更表示,未來3年將投資新聞業至少10億美元(約283億元台幣)。
Google上月也與法國數十家新聞媒體簽署協議,未來將與媒體簽署個別授權付費合約,多家報紙也將參與「Google新聞展示間」,由Google為精選內容付費。臉書也與《衛報》等媒體達成協議,未來新聞內容將刊登於「臉書新聞」(Facebook News)頁面。
但管中祥說,Google雖然會為新聞付費,但之後將於自身網站上直接刊登全文,而非連結到媒體網站,花費屬一次性買斷,可能還是不會增加媒體網站本身的流量收益,臉書的狀況則尚未敘明。如台灣很多媒體不願意將新聞出售給某些入口網站或社群軟體,即是擔心流量會被他站分食,因此評估該付費方式並非絕對有利。
至於臉書表明未來3年將投資新聞業至少10億美元。管中祥說,目前不知道臉書的投資模式,還無法斷言之後對媒體產業的利弊。
Google和臉書近年來充當訊息的傳播者,但並非主要的訊息生產端,其吸引的流量能快速轉化為廣告投放收入,過去選擇於傳統媒體投放廣告的業主則轉戰臉書、Google等平台,便會使媒體經營陷入困難。台灣數位媒體應用行銷協會(DMA)秘書長盧諭緯表示,根據協會最新統計數據2019年台灣數位廣告整體市場規模已達458.41億,相較於2018年389.66億再成長了17.6%,其主要媒介包括Google、臉書、line等,其中又以臉書和Google佔大宗,於數位廣告中佔七至八成, 約366.7億元。
臉書和Google近年作為數位廣告投放兩大龍頭平台,盧諭緯說,2017年開始數位廣告佔比逾一半,已成為廣告最大宗。近年來數位廣告市場規模持續成長,2016年成長率最高達33.7%,2018年、2019年的成長幅度也在17%左右。
但盧諭緯分析,2020年數位廣告市場成長幅度可能會稍微趨緩,主要是受疫情影響,廠商廣告投放意願下降,再者,臉書近年出現隱私權問題,Google則開始阻擋cookie,蘋果電腦也開始限制臉書的權益,都會影響到廣告投放的意願。
盧諭緯說,近年來產業界廣告投放過度依賴社群平台、備感壓力,現在多希望能夠自行掌握數據再用新的技術執行,減少對網路社群平台的依賴程度。
(許維寧/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