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等科技業巨擘在網路廣告市場稱霸,導致各國新聞媒體業蒙受收入損失等問題,引發澳洲政府介入要求臉書等企業也需付費給新聞媒體,我國政府應否仿照澳洲也介入引發關注,公平會今邀媒體公會和學者專家座談。媒體業表達盼政府仿澳洲政府介入,要求谷歌、臉書等公開其演算法,且紙媒收入因數位媒體的發展而下滑,谷歌、臉書業者在使用新聞原生媒體資訊時,應也朝向收費模式發展。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則表示,站在讓市場發揮競爭機制而言,公平會著眼於產業、經濟能否發揮競爭機制功能,也須兼顧文化多元性。他會後向《蘋果新聞網》透露,由於此議題已涉跨部會「政院近日內將開跨部會討論此議題,因此公平會今開座談會收集意見,整理後將送政院。」
公平會今開「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邀台灣報業商業同業公會、雜誌同業公會、北市媒體廣告商協會、台灣微軟、雅虎資訊、專家與學者等,也有文化部、國發會、經濟部等單位到場舉辦座談會,就谷歌和臉書使用新聞媒體的資訊的內容、收費方式進行討論。
澳洲國會今年2/25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要求谷歌、臉書及其他全球社群媒體平台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須付費給新聞媒體,該立法也吸引美、歐洲、韓等國關注。
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表示,紙媒在過去逐漸轉為數位媒體方式營運,但因讀者習於免費獲取資訊,導致媒體業只能藉由廣告收入為營收來源,因澳洲政府主動介入媒體與臉書、谷歌等商業模式,澳洲政府前瞻的政策戰略與戰術,值得台灣政府借鏡,我國政府也應讓新聞付費成為產業趨勢,積極推動立法,確保科技反壟斷我國媒體產業的發展。
與會的媒體業者表示,目前臉書、谷歌的演算機制及分潤機制不透明,常稱其透過優化後的演算法審查後,導致某些媒體的新聞內容觸及率降低,進而影響媒體的點閱率,不利其營收,因此反對大型數位平台壟斷,因媒體業難與科技巨擘相抗衡、難有談判空間。
針對有學者認為,演算法是臉書、谷歌的商業科技,若被迫公布並不公平,且將因此能讓內容業者得知如何讓其被搜尋、露出的資訊增加,影響市場公平競爭,但熟悉公平法、網路法規的政大法學院教授王立達認為,臉書等業者所謂的演算法優化是其說法,是否真為優化,新聞媒體業者難以得知、只能被迫接受,「若不要求演算法公開,政府應可對演算法進行監理、規範。」
陳志民表示,公平會主要著眼於是否能讓市場公平競爭,讓產業、經濟儘量發揮競爭效果。
但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認為,公平會除了維持產業與經濟的公平競爭外,也應考量在此議題中的社會性管制的價值,有其任務,若科技巨擘稱演算法不能公開,「但電視業者稱其收視率不公開,但業界仍能有業者間的收視率資訊,」業者間能彼此有協商空間,但在此議題中,產製原生新聞的媒體根本無法與臉書、谷歌抗衡,因此需要政府介入。
(施春美/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