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408次太魯閣號今年4月2日,在花蓮清水路段撞上滑落軌道大貨車出軌,釀成49人枉死,運安會今天(8/23)公布258頁的完整事實資料報告。開會前運安會主委楊宏智代表同仁致哀一分鐘,由於楊宏智日前受訪透露,太魯閣號出和仁隧道至撞上大貨車僅有17秒,今事實資料出爐,實際上僅有7秒鐘,移工阿好在隧道口揮手示警無效後跑走的畫面也首度公開,根據調查發現,司機員看到移工招手後4秒,隨即撞上軌道上貨車。
運安會表示,今公布事實資料報告,預計最快明(2022)年1月或2月完成最終調查報告草案,最晚明年4月完成,內容將包括事實資料、分析、調查發現及改善事項,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將公布。
列車出隧道後7秒就撞上墜落貨車
根據運安會資料顯示,9點27分05秒大貨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影響中止,隨後列車滑落翻覆軌道,9時28分34秒太魯閣號撞上,期間約有將近1分半的時間,從太魯閣號行車紀錄影片顯示,9時28分32秒出現移工在路線旁揮手,但4秒後太魯閣號就已撞上翻落軌道的貨車。
運安會鐵道專業小組召集人李綱表示,當時因太魯閣後司機員出和仁隧道後,根據調查實測,視覺上約有1.179秒的明適應時間,實際上列車司機員可以反應時間是不到7秒鐘。
李綱表示,從列車行車紀錄器上速度來看,碰撞當時列車速度已經降到123公里,可以看到司機在碰撞前已經在緊急剎車了,且乘客也曾聽到長鳴笛聲,太魯閣號碰撞大貨車時,已偏離軌道跟隧道口相撞,一直到隧道裡面130公尺,車輛才停止。
釀禍大貨車當天電瓶異常熄火
運安會表示,釀禍大貨車當天電瓶曾異常,進場施工也曾發生熄火卡住,嘗試用吊帶綑綁拉動時鬆脫釀成貨車滑動,右後輪甩尾陷入邊坡導致車輛翻落,事發當時車上沒有人。
根據運安會公布,當天上午8時50分大貨車由台9線旁轉進工地;8時52分21秒大貨車於明隧道上方平台旁停車;8時52分47秒,工地主任李義祥將一石頭移至大貨車左前輪,之後由明隧道上方步行至隧道內巡視工地,工地主任稱未將大貨車熄火;8時56分21 時移工開始卸載大貨車上廢輪胎;9時09分06秒時一綁鋼筋工人騎摩托車沿施工便道往明隧道方向移動,連同此人,事故當時共有4名工人在明隧道內(西正線軌道旁)進行綁鋼筋作業。
9時11分41秒時工地主任沿施工便道步行回明隧道上方平台,在移工卸載完廢輪胎後,工地主任於9時12分24秒時駕駛大貨車於施工便道轉彎處左轉, 向斜坡下方行駛;9時12分44秒時大貨車停止於貨櫃屋前方的斜坡處,工地主任自稱放離合器太快造成車輛熄火,曾2次嘗試再發動大貨車,因電瓶沒電未能成功。9時12分51秒時工地主任指示移工下車:「把石頭去搬墊一下。」行車紀錄器記錄車輛晃動,並有疑似手煞車聲;9時13分06秒時工地主任詢問移工:「輪胎會不會下去啊? ○○ 你看一下那個前面輪胎會不會下去?」影像顯示車輛再度晃動;9時13分06秒時移工至大貨車左後方。
依訪談紀錄,移工隨後至大貨車後輪擺放石頭。約9時13分時,台鐵第204 次車沿東正線正常通過事故地點。工地主任表示,下車後見移工在大貨車後輪擺放的石頭太小,要求換大石頭;9時13分30秒影像顯示車輛再度晃動,工地主任:「那個那個放掉石頭!」9時13分41秒時,移工喊了一聲:「壓上面了!」移工稱後輪已經壓在小石頭上了。9時13分48秒時,影像顯示大貨車沿施工便道數次頓挫且下滑,工地主任稱曾嘗試踩放煞車。
9時14分22秒時大貨車開始出現一聲氣壓壓力過低的警示聲響,移工於車外喊:「要開怪手(挖掘機) 要拉出來了!」工地主任稱曾示意移工移動挖掘機準備拉動大貨車,想要挪移大貨車,讓挖掘機電瓶接上大貨車右側電瓶,再嘗試發動大貨車;9時14分29秒時影像顯示車輛再度晃動。
9時14分33秒時工地主任:「看一下」,出現6秒氣壓壓力過低的警示聲響;9時14分38秒時工地主任表示:「沒有風了!」工地主任稱此時他將手煞車及氣壓輔助駐煞車拉起,並將排檔放置於空檔位,通常拉手煞車後氣壓低的警示聲響就會停止,工地主任稱,下車前看到氣壓指針已到3公斤;9時15秒18 時工地主任下車並走到大貨車左側立柱旁模擬拉繩的動作,工地主任稱下車前鑰匙未拔起並位於電門位置;9時15分41秒時移工往工區入口挖掘機停放位置移動;9時20分34秒時開始駕駛挖掘機往大貨車方向行進;9時24分37秒時挖掘機停止於施工便道轉彎處。
9時25分34秒,工地主任使用一條長200 公分、寬 10 公分、厚度 0.2 公分、附有雙頭索眼、最大工作負載3000公斤的黃色聚酯纖維吊帶,先綑綁於大貨車左側立柱上,後將吊帶另一端扣於挖掘機之挖斗上;9時26分13秒時工地主任登上駕駛座開始操作挖掘機,將大貨車往施工便道方向拉動;9時26分27 時 大貨車第一次被拉動;9時26分56秒時第二次被拉動;9時27分05秒時大貨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影像畫面中止。依工地主任及移工訪談紀錄,將大貨車往路中央拖動過程,吊帶自挖掘機挖斗上脫離,大貨車沿施工便道滑動而輪胎呈滾動狀態,大貨車右後輪首先陷入邊坡後,翻滾墜落邊坡於東正線里程 K51+450.1軌道中央,距和仁隧道南口252.1公尺。
由於事故列車於曾有兩次臨時停車,第二次臨時停車後恢復運轉,沿途經過礁溪、宜蘭、羅東、 永樂、東澳及和仁等站,9時26分58 時通過和仁站,比表訂時間延遲6 分28秒。
列車出隧道時時速達126公里
依列車行車影像、ATP、TCMS 及乘客訪談紀錄,9時28分27秒車頭駛出和仁隧道南口時,ATP 紀錄顯示車速為126公里/小時;9時28分32秒 時列車行 車影像紀錄器顯示,移工於東正線軌道旁限高門型架處向列車揮手。
檢方日前前後兩波針對訴包商李義祥、借牌的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父子等7人,第二波追加起訴台鐵花工段潘姓主辦工程司及委外專案管理公司郭姓專案經理2人。
根據檢方調查,李義祥駕駛大貨車行經便道,卡在邊坡熄火,他指揮外籍移工阿好將挖土機駛近,李義祥以布帶勾住大貨車,挖土機勾住後拖,隨後布帶裂開,大貨車翻落軌道。
楊宏智日前透露,太魯閣號從和仁隧道以126公里時速出來,到撞上大貨車,反應時間僅有7秒,當時撞上時列車時速為123公里,顯示駕駛有嘗試剎車,但反應時間不足;該班車誤點6分鐘,若準點,該車就不會發生事故。
運安會鐵道調查組組長林沛達今表示,列車中在行程中有兩次臨時停車,各約20秒,再加計列車加速跟減速的時間,誤點可能是來自於此;依運安會資料,列車在宜蘭站誤點4分鐘,在東澳站累積誤點6分鐘。(李姿慧、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