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基督教醫院與醫師邱足滿間的不續聘爭議,使主治醫師長年不受勞基法保障的困境浮上檯面,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說,受限於醫院高層反對聲浪,現行僅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主治醫師、公職醫師及診所醫師仍被排除在外,因此醫院大多與主治醫師「一年一簽」契約,「期滿不續約」更成為院方管理醫師、甚至影響其臨床決策的殺手鐧。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邱足滿醫師、台灣皮膚科醫會監事代表楊佳懿醫師偕同立委洪申翰召開記者會,呼籲主管機關應提出具體措施,也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醫療法》修正案,保障全體受僱醫師勞動權益。
本身是急診醫師的陳亮甫表示,這幾年隨著醫院大型化、集中化,很多醫療行為需仰賴高價儀器以及跨科合作,醫師對於醫院依賴度愈來愈高,很多醫院待遇不透明,醫師因此喪失議價能力,對於資方端出來的契約內容毫無招架能力,勞動條件任由資方擺布,沒有法規作為後盾。
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發現,某間公立醫學中心與醫師簽定的契約條文中,竟然有一條載明,「醫院若有臨床工作需求,必要時得調派工作地點,醫師不得有異議」,相較下,勞基法對於工作地點調動有一些規範,包括待遇不得比原本差、需考量員工健康和家庭照護需求,或給予交通協助等。
陳亮甫指出,曾有醫師無法接受醫院任意調整工作內容想離去,卻面臨500萬元違約金,建議主管機關若認為醫師工時不易界定,《醫療法》勞動專章可先不處理工時問題,但應先針對定期契約、離職違約、職災、調動規則等寫進勞動專章,希望立法院重新提案補破網,幫助受僱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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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曾在2019年4月17日將《醫療法》醫師勞動權益專章草案陳報行政院,立委洪申翰表示,當時未在行政院院會通過,無法進入立法院,去年12月他與立委賴惠員、范雲共同提案,在《醫療法》裡增訂醫師勞動權益專章,希望在契約、工作權益上都有完整保障。
洪申翰指出,尤其契約部分,衛福部和勞動部可共同努力,衛福部有醫療人力配置上考量的專業,勞動部可提供專業勞動見解,讓整個契約範本的制定有「解雇保護」和「離職違約金」的處理機制,接下來將再次請衛福部將《醫療法》草案送到行政院院會討論,下個會期希望能有行政院版本和他提案的版本逐條審查。
(林芳如/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