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張友驊2015年在政論節目評論藝人李蒨蓉與阿帕契戰鬥直升機合影,認為時任陸軍副司令、少將潘家宇帶頭亂紀、說明不實,遭潘提告,沒想到出庭時又在媒體前罵潘「不要臉、下賤,這輩子見過最不要臉的國軍將領」,結果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定讞。潘另提民事求償,高等法院今判張友驊應賠35萬元確定。
李蒨蓉與貴婦團於2015年被前中校勞乃成私自帶上阿帕契攻擊直升機,事後李將合影貼上臉書,引發「阿帕契事件」。張友驊上電視政論節目《新聞龍捲風》評論該事件時,指時任陸軍副司令潘家宇帶頭亂紀,帶領企業集團員工入營參訪,還參觀阿帕契直升機。
潘家宇認為名譽受損怒提告,沒想到張友驊出庭時,又對著媒體批評潘:「不要臉、下賤,這輩子見過最不要臉的國軍將領」等,甚至當庭嗆潘說謊,並表明不願和解。
張友驊主張,他罵「潘家宇將軍不要臉」,是指潘代表的國家職務,不是針對潘個人。但潘認為,他是國家高級將領,曾獲三等雲麾勳章,張卻散播不實謠言,又公然用不雅字眼侮辱他,要求張賠償精神慰撫金5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刑事部分,張友驊已被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為,張友驊的發言是針對潘家宇個人,但所言部分真實,可見他有查證,並非故意捏造詆毀潘男,不過張友驊接受媒體採訪時公然侮辱潘家宇,出庭時又說出不雅字眼,兩次行為應分別賠償15萬及10萬元。
潘家宇不服,上訴要求再多賠償25萬元,高等法院認為,張友驊受訪及出庭審理時分別出言辱罵潘家宇,毀損其名譽,而潘家宇時任陸軍副司令,為高階將領,榮譽對他來說至為重要,張友驊身為資深媒體人,卻在公眾場合無理由謾罵,影響潘家宇的名譽重大,相較之下,在法庭上的辱罵言詞與和解有關,且非公眾場合,嚴重性較低,因此改判張友驊兩次損害潘家宇名譽的行為,應各賠償25萬、10萬元,合計共35萬元,全案確定。(王怡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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