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賑工(非當事人)平時與其他員工同辦公室辦公。張沛森攝
桃園市府今年修正「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以工代賑施實要點」,以《社救法》第8條代賑金不得超過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之規定,明訂代賑工領取代賑金不得超過23800元而引起反彈。代賑工提出衛福部釋函指代賑金不受《社救法》限制,認為桃市府曲解法令大砍他們的薪水;主管的衛福部社會救助司強調代賑金尊重地方職權,並未嚴格規範;學者指出,因為歷年釋函到現在都頗有一段時間,實在應該檢討。
桃園市府今年修正「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以工代賑施實要點」,以《社救法》第8條代賑金不得超過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之規定,明訂代賑工領取代賑金不得超過23800元而引起反彈。代賑工提出衛福部釋函指代賑金不受《社救法》限制,認為桃市府曲解法令大砍他們的薪水;主管的衛福部社會救助司強調代賑金尊重地方職權,並未嚴格規範;學者指出,因為歷年釋函到現在都頗有一段時間,實在應該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