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夫妻」洪曉蕾與王世均2016年簽字離婚後,兩名投資人控告王世均 (已改名王世騰) 謊稱將與周杰倫、劉畊宏合開咖啡店,誘騙他們入股投資300萬元,事後卻將投資款拿去償還債務,一審原依詐欺取財罪判王世均10月徒刑,上訴後因王世均認罪且當庭給付支票賠償被害人,高雄高分院改輕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王世均明知他在台北經營的「天台飲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起就已因周轉不靈遭銀行註記為拒絕往來戶,且資金缺口龐大,竟在同年9 、10月間向黃姓、謝姓兩名投資人謊稱「天台公司」有歌手周杰倫、劉畊宏等隱名股東,因周杰倫想要南下高雄經營咖啡店,計畫由天台公司與投資人共同以另成立新設公司等方式經營,並提出以公司名義標得高雄市政府城市光廊委託經營案等資料取信對方。
黃男2人誤信天台公司有在高雄經營咖啡店的履約意願及能力,因而同意與天台公司共同投資成立密斯特杰餐飲顧問公司,並與王世均簽立合作意向書,初期各出資150萬元入股,天台公司則允諾出資1200萬元。
不料,王世均見2人匯入共300萬元投資款後,隔天就指示母親將款項提領一空,並分別用來償還天台公司積欠的員工薪資、水電費、電信費等營運債務,後因天台公司應匯入投資籌備帳戶的1200萬元投資款遲遲未入帳,黃男等人追問時,王世均也無法交待投資資金運用情形,2人才知受騙怒提告。
法院審理時,王世均坦承有向黃男2人表示受天台公司負責人委任,由他代表天台公司南下尋找合作股東,且天台公司有周杰倫、劉畊宏等隱名股東,已標得高雄市政府城市光廊標案等,但辯稱當時天台公司所經營餐廳要改裝,需要資金延續營運,希望有新股東現金注入,所以才受指派南下找新的合作對象,但黃男2人怕原來的天台公司有欠債,不願直接投資天台公司,才計畫成立新公司來承接天台公司所屬天台餐廳的裝潢、設備及租賃權等,否認詐欺。
但橋頭地院調閱天台公司登記資料,發現王世均明知周杰倫、劉畊宏等人早在2014年2月、6月間就已先後辭任天台公司董事,不再過問該公司營運,也不是股東,卻仍藉此誘騙黃男等人投資,並將投資款項300萬元拿去清償欠款花用殆盡,已觸犯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10月。
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王世均改口承認他將2投資人依約匯入的300萬元投資款挪去填補天台公司龐大營運資金缺口,自己則沒有投入資金,也沒有履行將天台公司所有商標服務標章專用權移轉給新設的密斯特杰餐飲顧問公司,法官認定王世均詐欺犯行明確,但考量他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當庭給付各180萬元支票,確有悔意,因此改輕判他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定讞。(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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