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剁頭逆子出庭恭謹有禮 「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法院考慮送鑑定

更新時間: 2020/11/09 17:19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在家涉揮37刀殺害母親,並剁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扔到社區1樓,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二審以梁男犯案時受毒品影響而喪失辨識能力,改判無罪,引起輿論譁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檢辯雙方均同意委託鑑定梁男有無施以監護處分的必要,並傳訊先前為梁男做精神鑑定的台大醫師出庭作證。

梁男今出庭氣色不錯、神情與常人無異,被法官訊問相關意見時,幾乎都點頭恭謹答稱:「沒有意見!」由於他表示歷次出庭說的都是實話、因為已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但在警局作筆錄時「還有點混亂」,法官立刻追問:「在警局說的是事實嗎?」梁男不假思索回答:「事後有看到自己在警局的筆錄,說的也是事實!」

高院今開庭重點是整理日後審理的爭點,針對最高院發回更審要求查明梁男有無施以監護處分的必要,公訴檢察官與辯護律師均同意若卷證不足以判斷時,應送鑑定,檢方直接建議委託八里療養院,律師沒反對,檢辯雙方也都聲請傳訊二審為梁男做精神鑑定的台大醫師作證。

檢方另聲請函詢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說明當初研判梁男犯案時,正處於體內毒品卡西酮藥效作用最強時刻,究竟有何醫學根據,法官諭知評議後裁定,擇期再開庭。梁男還押時一路低著頭,面對記者的發問均不回應。

這件駭人聽聞的弒母案發生在2018年10月17日晚間6時許,梁男(35歲)在桃園市住處涉拿開山刀追砍66歲母親,梁母身中37刀,因多處銳創傷、腦髓挫傷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而休克死亡。梁男行兇後涉再剁斷母親頭顱及左手腕,將頭顱與鍋碗及雨傘、記事本等物從12樓住處丟到社區中庭。

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梁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二審認為梁男施用多種毒品,行兇時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判他無罪釋放,且不必施以監護處分,僅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協助治療與輔導,但梁男因另犯傷害罪入監執行拘役55天刑期,出獄前,今年9月底就被最高院將弒母案火速發回更審,並被高院更一審裁定傷害罪出獄後繼續羈押至今。(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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