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 | 陳超明助理收50萬駁賄款 「都是政治獻金」

更新時間: 2020/11/13 14:02
丁復華今全認罪,開庭僅10分鐘就離開法院。李奕緯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今天排定開庭一整天,上午訊問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與陳超明各自的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梁文一,下午則提訊陳超明本人出庭。丁復華今出庭認了涉嫌居間讓太流前董座李恆隆行賄廖國棟790萬元,另自己也收賄180萬元,請法官輕判減刑,至於梁文一則喊冤強調,陳超明收的100萬元與他自己收的50萬元都是政治獻金,沒有對價關係不是賄款。

在押中的梁文一今首度被法院傳喚,法官問他是否認罪,他喊冤辯稱,去年底正值競選期間,他急於為陳超明募款,經人介紹認識的郭克銘說,可以找公司贊助政治獻金,但要求陳超明辦公聽會推動《公司法》修法,他當時請郭克銘先提出公聽會提綱,但一看題綱他發現針對SOGO爭議的個案性太強烈,公聽會提綱必須是通案性,因此回說沒有辦法協助;當時郭克銘並安排陳超明與天義公司負責人郭明忠在去年10月23日會面,會中郭明忠提出幫喬SOGO案,陳超明也當面拒絕。

梁文一再稱,郭克銘後來請他及陳超明出席去年12月18日東吳大學辦的公聽會,他回說當天是號次抽籤,陳超明要在苗栗造勢,沒辦法出席,但12月11日開會通知發到陳超明國會辦公室時,他仍然按照慣例蓋章轉發經濟部,而陳超明因為與經濟部長沈榮津熟識,打了一通電話,但沈沒接,由經濟部總務司長魏士鋼回覆:「部長給委員面子,派商業司長李鎂出席。」公聽會當天,陳超明無法到,梁自己從苗栗趕赴台北會場,趕到時會議已結束,他只在簽到簿上簽名。

梁文一又稱,到今年1月初接近大選投票日時候,他傳訊問郭克銘政治獻金進度如何,郭克銘安排梁1月7日與統領總經理翁華利見面,介紹翁華利與李恆隆的親戚關係,但梁覺得翁對他的態度好像把他當員工,會面氣氛不佳地結束,當晚他就傳訊郭克銘:「如果事情太複雜,政治獻金就不要了。」

梁文一及律師強調,據李恆隆自白供詞,李當時因為知道梁與翁吵架,為了不得罪梁文一及陳超明,親自安排與梁在郭克銘的是知公司會面,會中李恆隆允諾由朋友公司匯款100萬元進陳超明政治獻金專戶,而李認為與梁會談「氣氛不錯」,現場加碼給了梁50萬元現金,梁當時雖推辭,但李說:「你們在選舉,拿去用。」梁才當作政治獻金收下。

梁文一說,李恆隆匯給陳超明的100萬元與給他的50萬元都是政治獻金,與喬SOGO案沒有對價關係,李恆隆、郭明忠、郭克銘等人提出的請託,他與陳超明都拒絕,50萬元他一直放在家裡,只是因為當時接連有大選投票、過年、疫情、陳超明出包罵網友「腦殘」需要危機處理等等眾多事件,因此他一直沒有時間去把錢存進政治獻金專戶。最後梁文一律師聲請傳喚李鎂等經濟部官員作證。

丁復華則在上午出庭時坦然認罪表示,承認起訴書所載全部犯罪事實及罪名,並請求依《證人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等自白得減刑的相關規定減刑輕判。丁因為在偵查中已自白收賄犯行,與李恆隆同轉為污點證人,在9月全案起訴移審時,已獲法官裁准50萬元交保,他出庭僅10分鐘隨即離去。法官將擇期再開庭。(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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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4:03(更新:庭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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