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牌社變相開麻將賭場 每分鐘收1元場地使用費躲賭博罪

更新時間: 2020/11/14 14:05
張姓男子利用棋牌社變相經營麻將賭場遭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台北市警大同分局日前查獲一家假棋牌社、真賭博的賭場,逮捕張姓負責人及賭客10人,查扣2萬元抽頭金,賭資籌碼3萬元,受到注意的是,該賭場不像其他賭場以賭一局100元,而是向賭客收取每分鐘1元場地使用費,變相躲抽頭金,且又多賺賭客場地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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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以目前賭場的常規,每一將均會收取100元場地使用費,此又稱抽頭金,一將打下來,桌上4客人共繳400元場地使用費,即是抽頭金400元給賭場負責人,而今張男經營的棋牌社賭場,改每一分鐘收1元場地使用費,以一般打一場下來2小時計算,120分鐘,就是120元,再算桌上的4賭客,就是480元,比傳統賭場多收80元,不僅避開賭博罪構成要件的抽頭金,並多賺80元。

警方表示,是接獲線報稱,張男主持的棋牌社,因變相經營賭場,遭到士林分局查獲,便轉至大同區延平路繼續營業,因此,警方在本月10日持檢方搜索票前往取締,當場查獲2桌麻將賭客,及現場負責人張男、員工共10人。

大同警分局接獲檢舉,指出在延平北路有不肖業者,掛名棋牌社,卻掛羊頭賣狗肉,實際經營賭場,甚至還有抽頭營利。警方經過長期蒐證,本月10日見時機成熟持士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登門查緝,逮捕現場負責人、員工及賭客共10人,也查扣抽頭金2萬元、賭資籌碼3萬元,訊後警方將賭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而張姓負責人與員工則依賭博罪嫌送辦。(突發中心張芳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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