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媳沖冷水、殺蟲劑虐殺公公 法官揭冷血犯案動機!無罪改判15年

出版時間 2020/12/10

北市1名戚姓惡媳(37歲)2018年在住家廁所內,對97歲的公公沖冷水、踩胸口、拿壞掉雞魚丟他身邊、甚至噴灑殺蟲劑,連續凌虐2天害死公公,被檢方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起訴,士林地院一審認定戚女犯案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判決無罪、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但案件上訴高院,合議庭認定她犯案動機是嫌公公年邁多病且無積蓄,並考量她案發前固定服藥、案發時無精神異常或幻聽幻覺,還要求看護說謊,甚至刪除手機訊息,今依殺人罪改判她15年、限制出境出海。還可上訴。

惡媳丟臭魚沖冷水虐死公公,二審逆轉有罪。資料照片

高院二審改判理由完全推翻一審對戚女犯案時處於心神喪失狀態的認定,並指一審委託鑑定醫院僅憑戚女和母親、丈夫與事實多有出入的供述、鑑定依據的資料失真,高院二審另委託台大醫院重新鑑定,不但認為戚女案發前固定服藥、案發時無精神異常或幻聽幻覺,且戚女在連續2天凌虐公公期間,能打手機跟別人講很久的電話,能在丈夫回家前停止施虐,發現公公斷氣,還記得先丟掉用來施虐的冷凍雞肉、魚肉。

高院二審並指戚女在案發後,叫看護躲起來、要看護到警局應詢時宣稱公公自己在浴室摔倒,戚女更在警局心虛靠近看護監看筆錄應答狀況,自己應詢時卻推稱看護與公公拉扯導致發生意外,可見她不但很清楚殺人犯法有刑責,甚至與丈夫刪除事發前與事發時的通訊內容,獨留她咒罵自己母親的對話,藉此主張自己精神異常、企圖誤導偵辦方向。

承審本案的高院二審合議庭,先前以犯案時心神喪失為由,將弒母剁頭的桃園梁姓男子從無期徒刑改判無罪,但本案不僅否定戚女的精神抗辯,更直指戚女犯案動機是嫌惡公公年邁無積蓄,又多病不良於行,認為丈夫被公公收養時不到1歲,公公已60歲,公公收養用意只是為了養老所需,結果丈夫不但花錢扶養還得僱用外籍看護照料,讓她心生不滿。

高院二審認定患有心血管疾病與類帕金森氏症的被害人,根本無力與戚女拉扯衝突,受虐2天期間是遭戚女壓著打,看護想插手搭救也被戚女攔阻,因此不但認定戚女犯案時沒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應負完全刑責,更變更檢方起訴所用的傷害致死罪嫌,改依殺人罪論處。

高院二審考量被害人晚年最後人生除因戚女施虐行為承受身體疼痛外,心理更承受莫大無助與失望而無法善終,戚女踐踏人性尊嚴、蔑視人倫,犯後不知悔改,一再虛構事實狡辯,今判刑15年,可上訴。

戚母到庭旁聽後,落淚受訪痛批二審判決不當,沒斟酌她女兒在其他醫院就診病歷顯示犯案時因停藥而精神異常,戚母說女兒長期患病,平常很退縮自卑、對人都很謙卑,她反對女兒與女婿結婚,因為「病人怎麼照顧病人(指公公)!」女兒怪她「嫌貧愛富」,卻隱瞞遭公公看護欺負的事,案發前女兒言行已出現警訊,包括跑來罵她、拿菜刀砍她房門,她提醒女婿要注意,不料仍然出事,女兒現在固定回診服藥,她會為女兒上訴,至少維持一審判決。

全案發生在2018年12月20日,下午1、2時戚女在住處客廳,指示看護協助公公回房間午睡,但公公拒絕,戚女大發雷霆,將公公從客廳沙發上強拉至浴室外牆壁,接著再次命令公公午睡仍遭拒後,她便將年邁的公公拉進浴室,用冷水猛沖。

2人在浴室發生激烈肢體衝突,戚女不顧公公已97歲高齡,多次推擠、拉扯公公,害公公摔倒,頭部撞擊洗手台、馬桶及地磚多次,她還用腳踩住公公胸部、腿部,阻止公公站起來逃跑。

戚女虐打公公暴行仍不僅於此,還跑到冰箱拿出冰凍的雞肉和魚肉,放到浴室地上,接著朝浴室噴殺蟲劑,一旁的看護看不下去上前制止,反遭戚女喝斥,執意將公公單獨留置在浴室地板上,不管他死活,就和看護外出吃晚餐。

隔天上午9時許,戚女丈夫出門上班後,公公又坐在沙發上,不聽指示如廁,她又再次將公公拉到浴室施虐,看護多次勸阻戚女,戚女都不予理會,直到當天下午4、5時,戚女指示看護幫公公換衣物,看護發現老翁早已身體冰冷,戚女才趕緊叫救護車將公公送醫,但已回天乏術。(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更多精彩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10:35

更新時間 16:14 (更新影片)


媳噴殺蟲劑虐死公公 母哭:勸女兒停藥備孕,我是罪魁禍首
媳噴殺蟲劑虐死公公 母哭:勸女兒停藥備孕,我是罪魁禍首
出版時間: 2020/12/10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