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感情不算詐欺 律師拆招讓渣男付出代價

出版時間 2021/01/16
愛情騙子騙財有罪,騙感情無罪。示意圖
愛情騙子騙財有罪,騙感情無罪。示意圖

「愛情騙子」有兩種,一種騙財、一種騙感情,律師王寶明表示,騙財者符合「以詐術牟取不法財物」的詐欺要件,因此多會被判刑定罪,但是騙感情者所牟取的不是「財物」,往往讓受騙者求償無門。

台中陳姓辣模與洪男交往生下一女,洪男也以配偶欄空白的戶籍謄本影本證明自己未婚,不料2年後卻發現自己「正宮變小三」,洪男早已婚育有一對雙胞胎,她深覺被騙提告詐欺,卻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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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王寶明指出,如今社會已異於以往農業社會,男女交往對彼此背景多不瞭解,為避免這類憾事再次發生,建議除了要看戶籍謄本,也要留心當下身分證配偶欄是否空白,因為身分證的設計較難變造。但他也認為,如果兩人交往須以看證件為前提,也實是現代人的悲哀。

愛情騙子在近年最喧騰一時的案例,是台中海派酒店前方姓酒店小姐詐騙一名吳姓老台商,編造償還父親房貸、開美甲店等理由,詐騙吳男共200萬元,最後方女被依詐欺罪判1年2月徒刑,和解後,台中高分院判緩刑3年確定。律師王寶明表示,方女騙的是「財」所以被認定詐欺。

此外,多年前高雄一家和荔婚顧公司正妹兵團81人被控「假戀愛、真吸金」,讓170名男士誤入愛情陷阱,連牽手、接吻都沒有就簽下婚顧契約,被騙4000萬元,但法院最後認定,雖行銷手法違反善良風俗,但契約有實際運作,不構成詐欺罪,均判無罪。

律師王寶明表示,《刑法》上的詐欺所要保護的是人民的財產權利,不包括個人感情。因此感情上的詐欺不會觸犯《刑法》,這應該也是檢察官僅就洪男塗改戶籍謄本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而將陳姓辣模告詐欺部分不起訴的原因。

但偽造公文書所保護的是社會法益,個人並非受害者,因此被騙生下私生女兒的陳姓辣模,無法據此求償。

不過,辣模未婚生子,洪男既然是孩子的生父,依法就有義務支付孩子的扶養費用,直到孩子成年,陳女可據此提告請求洪男支付相關費用。(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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