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電前董座孫道存。資料照片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官司纏身,先前因掏空公司200億元入監3年,2020年1月刑滿出獄,又因涉嫌侵吞2個基金會近1.4億元,一審依公益侵占罪判他1年6月徒刑。孫道存提起上訴後,又撤回上訴,全案因此判1年6月定讞。
孫道存先前曾因涉掏空公司200億元入監3年,去年1月服刑期滿出獄,如今他又因侵占公款被判1年6月定讞,將再入監服刑。
此案於一審台北地院審理時,孫道存認罪並哽咽求法官給他自新機會,但只承認侵吞基金會3400萬元且強調已全數還回。
但北院認為侵占罪是「只要侵占他人之物就構成犯罪」,縱使事後歸還侵占物,也無法脫罪。
此外,北院認為孫道存分次挪用基金會財產,各次的公益侵占罪均成立,即使事後回存也不受影響,而孫的侵占金額應以各次金額加總計算,因此認定孫侵占總金額為1億3939萬餘元。
合議庭審酌孫道存坦承犯行,已知悔改,犯後態度良好,2020年8月依公益侵占罪判他1年6月徒刑。(黃哲民、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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