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對年輕夫婦2019年1月將當時才3個月大的女嬰託給新北市淡水區無照保母謝旻燕照顧,沒想到隔月就發現女嬰臉部出現瘀青,數日後女嬰更因為腦出血送醫,留下腦部萎縮、視皮質盲、發展遲緩等重傷害後遺症,女嬰父母認為保母涉嫌虐嬰,憤而向《蘋果新聞網》投訴並提告,士林地檢署調查認定,女嬰傷勢確是謝旻燕及丈夫謝承達造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重傷害等罪將兩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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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謝旻燕(38歲)、謝承達(40歲)是女嬰外公的友人,兩人於2019年1月28日受託開始照顧被害女嬰,但同年2月13日女嬰被接回家時,媽媽就發現女嬰臉頰兩側有瘀青傷勢,媽媽自行照顧幾天後,同年月17日再將女嬰交給謝女照顧,沒想到女嬰同年月19日晚間8點就因眼神渙散、意識不清被送往馬偕醫院急救。
女嬰送醫後被診斷出「虐待性頭部創傷」、癲癇、腦出血、視網膜出血等嚴重傷勢,住院治療至2019年3月1日,並且留下無法治癒的後遺症,包括腦部萎縮、視皮質盲、腦傷後頑固型癲癇、發展遲緩等。女嬰父母憤而向《蘋果》投訴並提告,訴求「我們只想知道真相!」
但謝旻燕到案時辯稱,事發當時她出門去倒垃圾,女嬰留在家中與丈夫謝承達獨處,她出門前女嬰並無任何異狀,出門不久,丈夫突打電話通知她女嬰已送醫急救;謝承達到案時則拒不交代女嬰傷勢如何造成,僅承認確實在2019年2月19日晚間照顧女嬰。
檢察官審酌,女嬰2019年2月19日下午由父母照顧時仍全無異狀,晚間8點謝旻燕出門前也並無異狀,卻在與謝承達獨處一室時造成「虐待性頭部創傷」,認定謝承達涉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重傷害罪嫌,另女嬰同年月13日出現兩頰瘀傷,謝旻燕也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嫌。
檢察官痛批,女嬰為剛出生3個月的小生命,卻因為謝旻燕、謝承達犯行,健康長大的機會從此嘎然而止,再也無法用正常人的視覺去認識世界,往後的人生都必須與後遺症對抗,父母也留下無法抹滅的傷痛,「實害既深且重」,且謝旻燕、謝承達至今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重傷害罪起訴,並建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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