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涉貪交保被撤銷 高院發回更裁在家過年有變數

更新時間: 2021/02/05 19:42
潘懷宗(中)涉貪交保200萬元,被高院發回更裁。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詐領公費助理薪資並私用,12年共得手至少300萬元,士林地檢署日前搜索約談潘懷宗並聲押,但被士院裁定交保200萬元,士檢提起抗告,高院今撤銷士院准許潘懷宗交保的裁定,發回士院更裁。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潘懷宗到案承認本案利用人頭詐領公款,足認潘懷宗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等載不實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更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的重罪。

至於潘懷宗否認具有不法所有的意圖,高院認為潘懷宗有偽造證據、勾串共犯之虞,仍應繼續調查並與同案其他被告、證人對質釐清,難保潘懷宗會利用與同案被告關係編造薪資流向或影響共同被告的供述,且本案尚未查扣的關鍵資料或重要證人,恐有遭湮滅的重大疑慮。

高院指士院也認為潘懷宗有串證、滅證之虞,卻裁准潘懷宗交保200萬元與限制出境、出海,但沒敘明交保為何足以防免潘懷宗妨礙後續偵查、能否擔保潘懷宗不會串證、滅證,更沒說明為何限制出境、出海就無羈押必要性,有理由不備的違法,因此發回士院,另為適法之裁定。

潘懷宗被控涉從2008年至2020年間,任由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找人掛名公費助理,再向台北市議會申報每月共24萬元的公費助理補助款,由陳男統籌挪用於支付紅白帖、選民服務等用途,12年來涉貪超過300萬元。檢調上個月(1月)26日發動搜索約談,潘懷宗應訊時表明「願意負責」,承認基本犯罪事實。(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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