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確定在家過年 認罪獲准交保檢不抗告

更新時間: 2021/02/09 12:11
潘懷宗昨獲法院第二度裁定200萬交保。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12年來虛報人頭詐領助理費補助300萬元,上月底遭偵辦聲押,但法院認無羈押必要裁定200萬元交保,檢方上周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認為有滅證串供可能,上周五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士林地院昨再傳訊潘懷宗出庭,但因為他在法庭上「全認了」,法官仍裁定他200萬元交保。對此,士林地檢署今表示,將不再提出抗告。

針對士院昨天更裁潘懷宗仍以200萬元交保,士檢經研議審酌偵辦進度及蒐證狀況,今天決定不再抗告,潘懷宗交保確定,本周可以在家平安度過農曆春節。

依據法律規定,檢方對法院的裁定有意見,可以不限次數向上級法院提出抗告,因此偶爾會發生重大刑事聲押案件關於是否羈押或交保金額的裁定不斷被提出抗告而不斷發回更裁的情形。

潘懷宗涉嫌自2008至2020年間透過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找實際在鐘錶店工作的胞姊、姪子、員工掛名人頭助理,再向議會申報助理薪資補助款每月24萬元,匯入人頭帳戶後,統一由陳玉臺挪為紅白帖、選民服務等用途,12年來涉貪超過300萬元。

據了解,潘懷宗為避免在牢中過年,昨天在法庭上「全認了」,法官因此仍認為,潘懷宗雖有滅證勾串的可能性,但沒有羈押必要,仍准予200萬元交保,必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限制潘懷宗不得與全案證人有直接或間接的接觸。(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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