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任教的林姓人妻由於外貌出色,常在人像攝影活動擔任模特兒,熱愛攝影的台中葉姓男子有次參加外拍遇到林女,對於她是老師又穿性感絲襪特別有感覺,事後傳LINE給林女:「妳穿透膚絲襪,我看了完全不想離開視線」、「我愛反差,尤其是妳這樣的老師,另一面又超性感」。林女被他撩得意亂情迷,2度瞞著丈夫與葉男到摩鐵開房,後來丈夫看到LINE訊息,怒告葉男求償,一審認定葉男確與林女發生性關係,判他須賠償林女丈夫黃男25萬元。
林女丈夫、擁有國立大學碩士學歷的黃男目前在金融界工作,他沉痛地告訴法官,自己與林女相識相戀進而結為夫妻,至今已20年,育有2個可愛女兒,家庭幸福和睦,但從2019年8月起,他察覺妻子一反常態,開始行蹤不定,對家人態度變得異常冷漠,且頻繁使用手機通訊軟體固定與不明男子聯繫,後來他從妻子手機發現曖昧訊息,當下「晴天霹靂、震驚錯愕不已」,難以置信妻子竟罔顧家庭與葉男開房間做愛。
黃男提出妻子與葉男的LINE對話為證,葉男一開始傳送:「我覺得真的我有點抗拒不了」、「就是一種莫名的吸引」、「應該會說是我的菜吧」、「我就是很強烈的想要多認識妳」,接著加強攻勢表白:「我愛反差,尤其是妳這樣的老師,但另一面又超性感」、「妳穿透膚絲襪,我看了完全不想離開視線」、「而且我看妳被引導(拍照姿勢),我居然瘋狂心跳加速」、「我騙不了自己情緒跟生理反應」。
林女被葉男的求愛話語打動,2019年9月間2度與葉男到台中市金沙汽車旅館開房間,葉男食髓知味,繼續傳訊撩林女:「想要跟妳激情親密抱抱也好」、「然後當然想再好好解鎖」、「想我引導妳嗎」、「我很愛撫摸妳的腿很愛妳聽話」,甚至自拍裸照傳給林女催情。
對於這些事證,林女坦承:「2次我都是坐葉男的車一起到旅館,第1次因為我心裡面還有障礙,所以只有愛撫,但第2次他的生殖器就有進入我的陰道,他有射精,有使用保險套。」
葉男則辯稱因為很欣賞林女,才有那些討好的對話,林女雖曾提到自己已婚,但他認為還是可以當朋友,2人只有在車上按摩,沒發生性關係,也沒去汽車旅館。
但台中地院依據林女曾傳訊給葉男:「昨天才剛吃掉我」、「所以做愛之前要的是什麼?上次碰面做過愛後,要的又是什麼」、「因為你確實跟我發生關係了啊」,而葉男在對話中並未否認,因此認定葉男確實與林女發性關係,審酌後判葉男須賠償林女丈夫黃男25萬元。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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