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律系畢業但沒考上律師證照的男子劉政彥,涉從2017年到2020年間,變造律師證書冒充律師,並指示吳姓女友及林姓男子假冒書記官與律師助理,以刑案3萬元、民事訴訟4萬元價碼接案,更大膽在台北地檢署內設局騙取當事人的土地權狀,企圖拿去貸款但被識破,新北地檢署查出劉男等人4年詐騙812萬餘元、實得360萬餘元,今依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等罪嫌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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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劉男(30歲)與林男、吳女(2人均24歲)都是某私立大學法律系同班同學,劉因較晚讀大學、比林、吳2人年長而成為帶頭者,並與吳女交往同居在新北市淡水區,3人畢業後都沒通過律師考試。
劉男先在網路不時發表法律文章營造專業形象,涉從2017年起,變造其他正牌律師的證件冒充律師,為客戶處理民刑事訴訟,除以民事訴訟每件4萬元、刑案每件3萬元價格收費,還四處尋找擔任公司行號或社團法律顧問的機會,每件騙取幾萬元酬勞。
此外,劉男以當時和吳女租屋同居處做為據點,印製事務所及律師名片讓林男以律師助理身分對外攬客,若林男代客撰寫書狀、可分到一半的酬勞,劉男為了取信客戶,甚至涉嫌偽造法院判決、稅捐機關通知書與檢察官、書記官證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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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吳姓男子2018年受騙委託劉男處理兒子跟前女友母親的借名購屋糾紛,劉男覬覦這間房地市值約1200萬元,不但騙吳男支付35萬餘元律師酬勞,還涉叫吳女冒充書記官,和吳男約在北檢為民服務處,以偽造的勘驗物證收受證明書向吳男索取權狀,企圖拿去貸款450萬元。
幸好吳男與家人機警,暗中錄影交付過程並催促劉男歸還權狀,才沒讓劉男得逞。劉男另於2018年假冒律師處理林姓男子在南投的3筆土地買賣,不但以律師費、土地運作周轉金等名義騙取200萬元,更叫吳女冒充林男的女兒,企圖將這3筆土地拿去當鋪抵押借款,但也被識破。
後因有被害人上網到法務部律師系統查詢,發現劉男是冒牌律師,還有人遭劉男擅自撤回起訴,紛紛向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舉發,劉男去年和林、吳2人拆夥,獨自到南部與高中女同學結婚,吳女回到新北市永和住處,新北檢因此取得管轄權,去年11月起先後指揮查獲劉、吳、林3人到案。
劉男一度被聲押禁見獲准,2名同夥則獲交保,3人均坦承犯行,林男還供出劉男在校期間就小試身手,涉變造律師證書,對外自稱律師辦理訴訟業務且收費。
新北檢查出劉男3人4年間共向15位受害人詐騙812萬餘元、實得360萬餘元,連劉男的高中學長也受騙,新北檢批3人犯行破壞司法威信、損害司法人員形象,今依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3人。(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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