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易購公司負責人游峻復架設「易支付」網站替客戶代購支付寶點數用來代付淘寶、天貓等中國網購平台,卻被檢警查獲實際上從事地下匯兌業務,匯兌金額高達21.6億元,並從中賺取匯率價差,非法獲利2428萬元,而擔任銀行協理的余政寬竟幫游峻復牽線台商進行地下匯兌,台北地檢署今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及組織犯罪將游峻復、余政寬等6人起訴。
被起訴的6人包含台易購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游峻復,以及游妻、台易購金融公司及御筋堂公司登記負責人李敏行、芷莘公司登記負責人及台易購金融監察人林祺富、台易購金融公司董事李翌蕙及姜南,還有游峻復30餘年好友銀行協理余政寬。至於游男的郭姓、洪姓、王姓好友涉違反《銀行法》的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
檢方調查,游峻復自2019年3月起,與中國公司ETRANS合作設立易支付網站(http://www.egopay.com.tw/),提供註冊會員以第三方支付方式,例如綠界科技ECPay等,會員先在網站上透過聯邦銀行等銀行帳戶付款,再以指定匯率換算後,將兌換的支付寶點數轉入特定帳號,用來支付會員在淘寶、天貓、阿里巴巴等中國網站購物的費用,並從中收取每筆交易20元手續費及3%到5%的退佣。
檢察官認為,在中國拍賣網站上的交易,可以透過第三方支付寶點數來買賣,而以人民幣購買、儲值支付寶點數後,仍可以自帳戶領回現金人民幣,因此如果收取他人資金,再以自己的支付寶點數轉入他人的帳戶,屬於資金轉移,算是匯兌業務。
檢警查出,易支付網站透過代購支付寶點數方式非法匯兌交易約8億6742萬,涉不法所得1127萬元。
但游男等人犯行不止於此,檢警另查出,游峻復、李敏行、李翌蕙、姜南等人,涉嫌透過真實姓名不詳的中國人士「冬冬」指示有需要換匯的台商,將人民幣轉入游男的中國帳戶,經李敏行、李翌蕙、姜南人確認後,再將換匯後的新台幣轉入台商指定的台灣銀行帳戶,從中向收取匯差牟利。
此外,擔任銀行協理的余政寬,因為工作關係認識許多想將人民幣匯回台灣的台商客戶,竟然從中牽線,協助游男替客戶匯兌,從中不法牟利。
檢方查出,游峻復用來進行地下匯兌的銀行帳戶,主要由林祺富提供,林為了幫助游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提供芷莘公司及他個人在兩岸的銀行帳戶供游峻復做為地下匯兌使用。游等人利用易支付及中國帳戶共計匯兌21.6億、從中賺取價差2428萬元。
全案源於刑事局去年防疫期間偵辦口罩詐騙案時,循線追查不法所得金流,查知以游峻復為首的犯罪組織涉嫌從事地下匯兌業務,因此與新店分局、北投分局去年組成專案小組,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今年兩度發動搜索拘提行動,游峻復遭法院收押禁見。檢察官今將游男等6人起訴,並將游男移送台北地院審理、裁定是否繼續羈押。(甘庭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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