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北上227 公里處、南投路段的門架,遭拖吊車未收的吊桿撞毀。國道第七大隊提供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昨天下午5時許,60歲張姓男子駕駛拖吊車載運故障轎車,疑因疏忽未將吊桿收妥,行經國道三號南投路段,吊桿撞毀國道門架後斷裂掉於外線車道,所幸未釀成追撞事故,也未砸中其他車輛。張男不僅得賠償國道門架,還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需接受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指出,該輛拖吊車行經國道三號北向227公里處,因撞擊國道門架發出巨大聲響,吊桿及國道門架鋼條雙雙扯落,吊桿等物散落在外線車道,嚇壞後方來車,所幸後方車輛即時閃躲未被波及,立即轉報交控中心派員前往清理。
拖吊車駕駛張姓男子說,他聽到巨大撞擊聲,自己也嚇了一大跳,才驚覺自己疑因疏忽未收妥吊桿肇事。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相關賠償問題則由工務段與張男處理中。
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長李信義呼籲,貨車加裝吊桿,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則視為車身附屬設備,行駛中應勾緊於車身,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處以3000元以上至9000元以下罰鍰。(地方中心楊靜茹/南投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