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斷對酒駕加重其刑 警察:這是整個社會集體逃避責任

更新時間: 2021/05/07 21:05
肇事轎車車頭及擋風玻璃毀損。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遭到酒駕男撞死,使得眾人再次討論加重酒駕刑責的議題,但球評、警察石明謹認為,台灣人只認為酒駕撞人該死,卻避談其他導致車禍的行為該不該死,「這是整個社會的集體逃避責任,酒駕很可惡沒錯,但其他的違規也很可惡,只是因為其他違規很多人平常都在犯,所以不希望法律會追溯到自己。」

石明謹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在美國駕車違規肇事致人於死,可以被指控為謀殺,而且不僅僅是酒駕可能成立,其他各種違規也可能成立;日本對於酒駕致人受傷可處15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可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沒有上限,但其實其他重大違規致人於死時也是比照辦理。

石明謹表示,從美日法規可以發現與台灣的差異,台灣人只認為酒駕撞人該死,但其實酒駕撞死人和闖紅燈撞死人,就結果而言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而從道德面來說,故意闖紅燈更應該被譴責,但是在台灣,這兩者的評價卻完全不同。他指出,從2016至2020年,酒駕致死人數都在下降,但車禍死亡人數每年都在攀升,「大家都在譴責的酒後駕車年年減少,而其他違規致死卻不停增加,當大家只把焦點放在酒駕上的時候,往往就忽略了其他更嚴重的肇事原因。」

「我們不是反對立法將酒駕的刑責提高」,但石明謹提醒,刑罰有極限,就像死刑的存在無法阻止殺人案,酒駕刑罰到了某種程度後,嚇阻能力也會到頂點,其次交通法規也會因此而扭曲失衡,永遠只思考不停對酒駕加重其刑,而不思考如何防止和追究其他肇事責任,那台灣的交通問題將永遠不會得到解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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