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載你上學」 男強拉女童5秒遭判刑6月

更新時間: 2021/05/25 14:11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強拉10歲女童。示意圖

台中一名43歲蔡姓男子,去年11月在路上隨機搭訕一名正要上學的10歲女童稱「叔叔載你上學」被拒後,強拉女童手臂約5秒鐘,女童嚇得甩開蔡男的手,返家告訴父親報警。蔡男到案辯稱想載她上學、上讀經班,還稱「因為那天沒有自慰」,台中地院將他送精神鑑定,發現他只有12歲智商,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蔡男曾犯2次強制猥褻犯行、1次性騷擾犯行,對象都是女幼童,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已執行完畢。另蔡男曾被控妨害性自主案件,最後判無罪確定,聲請冤獄賠償46萬元獲准。

蔡男服刑完畢後,去年11月2日清晨騎機車行經台中一家全聯福利中心前,見一名10歲女童步行上學,將機車停放路邊,向女童趨前攀談載她上學等語,女童見狀即轉彎繼續前進,無意搭理。

蔡男見狀,伸手強拉女童手臂,阻止女童離開,女童用力甩開蔡男的手後,立即快步逃離現場,並於放學後告訴父親,父親報警處理,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清查,循線查獲。

蔡男否認犯行,辯稱「我沒有強拉她,是看她很累的樣子,師傅說女生都很弱,所以想載她上學,或帶她去讀經班」。但蔡男接受精神鑑定時,卻說「因為沒有自慰」。最後鑑定報告認定蔡男雖有心智方面缺陷,但行為時未受影響。

蔡男辯護律師稱「蔡男之前有被冤獄過,膽子很小,且依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擷圖來看,蔡男並沒有尾隨女童,2人互動很一般,蔡當天僅是想要攀談,因為成長的過程中缺乏同儕的朋友,且依鑑定報告所載,蔡心智頂多只有12歲,從頭到尾只是單純想要跟女童攀談」。

合議庭認為,蔡男強拉女童手臂的行為,已明顯妨害女童自由離開案發現場權利,且蔡男當時是40餘歲成年男子,女童年僅10歲,兩人在性別、年齡及體型上,均相距懸殊,強拉被害女童手臂,阻止女童離開現場,沒有任何合法合理目的。

不過勘驗錄影畫面,蔡男強行拉住被害女童手臂僅約5秒鐘,且事後與女童家屬和解,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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